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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 科学治污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更新日期:2017-01-04
摘要:国家环境咨询委和环境保护部科技委第九次全体委员会议2016年12月30日在京召开。63位两委委员围绕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蓝图,就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研究设计补齐生态环...

  国家环境咨询委和环境保护部科技委第九次全体委员会议2016年12月30日在京召开。63位“两委”委员围绕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蓝图,就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研究设计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的路线图和施工图等重大问题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本版今日特摘发部分委员的发言,以飨读者。

  健全和完善综合性法律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马骧聪

  在“十三五”规划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开始真正从大环境、大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进行规划。例如,在生态环境空间和保障措施方面,首次提出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资源环境类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提出,要研究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性法律,更有针对性地制定或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法律角度来看,一是对单向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对各种环境要素的保护,三是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开发和整治。法律法规方面的调整也应参考这3个方面。

  今后,应加强针对生态资源与环境方面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我国环境资源法律是从单向开始的,属于单向的环境保护,因此必须通过加强环境保护在综合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再以《环境保护法》为弥补,才能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建议制定一部涵盖国土空间、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方面的法律,作为对单向《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的补充。

  因地制宜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浩

  我国环境保护当前面临的重大短板之一就是环境容量不足,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应制定更为严格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做到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不能在全国一刀切。否则,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环渤海这些企业密集的地区,环境容量就会不足。

  我国污废水的排放标准和北美、欧洲差不太多。而北美和欧洲100公里的河段只有5~8家工厂,我们在100公里的河段却有一两百家工厂。同样是污染物达标排放,但是工厂数量多了,水体容量自然就不够了。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科学性还不太够,没有与水环境容量、水体质量挂钩。建议从水环境容量入手,倒推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

  同时,要加强技术创新。当前,我国将进入工业化后期,要及时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期。为解决环境容量不足的问题,应适当在产业密集的地方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强基础研究发挥各方治污积极性

  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文兴

  随着环保工作的深入推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特别是在大气环境科学研究方面,近几年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对大气污染防治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从研究角度来说,找到霾污染机制对霾污染基础控制非常重要。我国各区域的污染机理不相同,与国外也有很大差异,要制定有科学基础的控制对策,并且持续开展研究。除了加强应用的环境技术研究之外,还应该加强基础研究。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提高,要逐渐摆脱依靠国外发达国家经验,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

  要实现“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除了政府外,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至关重要。公众对环境形势的正确认识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效应该有充分的知情权。要通过理性、科学的宣传,既让公众了解环境污染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又要树立信心,提高公众治污的积极性。

  大力推进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 王玉庆

  “十三五”规划中,对“大环保”的规划成为其非常鲜明的特色,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作为环保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借鉴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先进经验。此外,在体制改革中,建议成立一个高层次的环境保护机构,把各部门的工作集中起来。

  另外,改革开放总目标提出,要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社会治理应包括政府、企业和社会三方面。环境保护在政府与企业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宣传教育、公众参与方面还急需加强。

  我们过去习惯以政府为主导地位来进行环境治理,有很大一部分社会力量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这带来的并不是好处,而是问题。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与沟通渠道的不畅,造成的后果就是使社会力量成为环保工作的阻力。

  我认为,目前应该提倡科学普及,提高公众环境方面的科学素养,这样才能够使公众积极参与环保,行使公众监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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