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2017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总结了2016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部署安排了2017年环保重点任务,明确提出要以更有效方式方法推动各项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于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等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环保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
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全国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抓准了方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安排环境保护工作;抓严了责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落实企业的排污守法责任;抓好了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抓紧了底线,优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环境安全;抓牢了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队伍。
然而,必须看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环境质量还有较大差距。总的来看,环境保护处于负重前行、补齐短板的关键期。这要求我们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力度、全力攻坚,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是环保发展历史的重要经验。环境保护历史启示我们,改善环境质量是环保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大方向,一切环保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改善环境质量。确立这一核心,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环保工作做法和经验的继承与发展,可以使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贴近,让人民群众有明显的获得感;可以更好地调动地方积极性,让地方的环境治理措施更有针对性;可以更好地统筹运用多种手段,形成工作合力和联动效应。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生态环境问题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社会和政治问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之际,生态环境成为突出短板,改善环境质量的重任历史性地落在了我们这一代人身上,要求我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在经济新方位中统筹协调好发展与保护关系,更加重视生态环境对发展的约束,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抓实抓好。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随着人民群众温饱无虞、迈向小康,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分量不断加重,环境美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新内涵。不时发生的环境污染,一些领域存在的环境风险,日益成为关系群众健康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全国环保系统必须把人民期待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促进工作的源动力,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在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是环保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环保法律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近年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实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改善环境质量,不仅是环保部门的职责,也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可以说,改善环境质量这一职责履行得好不好,已经成为考验地方党委政府政绩观、治理能力、形象和公信力的“试金石”。
2017年的环保目标任务已经确定,我们要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继续深化和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大力创新决策和管理方式,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立下愚公移山志,一张蓝图干到底。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奋力攻坚、务求实效,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