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更新日期:2017-01-16
摘要:编者按 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月10日~11日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环保工作进展,研究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安排2017年环保重点任务。会上,北京、广东等10个省(...

  编者按 

  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月10日~11日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环保工作进展,研究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安排2017年环保重点任务。会上,北京、广东等10个省(市)做了典型发言。本版今日摘要刊登,以飨读者。

  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以来,北京市不断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从认识到实践都有新收获。

  应对空气重污染必须有所作为。一是应对空气重污染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公信力。空气重污染躲不开、绕不过,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直面问题、迎难而上、积极应对,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二是应对空气重污染成为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组织16个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依法依规应对重污染天气。三是应对空气重污染必须强化有效应急联动。近年来,环境保护部带领七省区市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规划,建立执法联动等机制,聚焦空气重污染,实施预报会商、统一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科学、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一是构建应急管理机制。北京市将空气重污染应对作为全市工作重中之重,每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都专题研究。二是与时俱进完善应急预案。2012年北京市就率先制定应急方案。2013年以来,又修订3次。特别是2016年,按照环境保护部区域应急联动新要求,总结近年来应急工作得与失,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三是提高预报预警水平。一方面,建成投运新一代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应用大数据技术,建设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决策支持系统。另一方面,组建预报员团队,基本实现72小时以内精准预报、7~10日趋势准确判断,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四是严格实施应急措施。提前发布、及早实施应急预警,特别是橙色、红色预警,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提前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应急工作;各部门、各区按机制、按责任、按预案,组织实施各项应急措施。五是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将舆论引导贯穿应急工作始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发布应急预警,公告停车、停课等措施,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联系专家接受采访,权威解读重污染成因、分析走势。

  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全面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有以下做法。

  早关注、早预防、早行动,为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早研究。与香港特区政府联合开展“珠三角空气质素研究”,共同实施《粤港空气管理计划》。二是早部署。2009年,出台全国首个大气污染防治政府规章《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三是早行动。建成国内领先的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

  抓分区、重引导、优准入,促进区域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石化、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和重大产业合理布局,严格实施环保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绿色经济,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优化能源结构。积极稳妥发展核电等清洁能源,做好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原煤、原油、电力、天然气比重调整。

  强减排、抓重点、治难点,扎实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狠抓污染减排。实施“以奖促减”,省本级下达减排奖励资金30.34亿元,国家减排责任书的235个重点项目基本完成。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全省实施黄标车限行,珠三角在全国率先建成黄标车跨区域闯限行区联合执法网。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出台家具、制鞋、印刷、表面涂装(汽车)和集装箱制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制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重考核、重督办、重会商,精准应对大气重污染。严格大气考核。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市政府签署目标责任书,狠抓落实。强化督办问责。省委省政府领导采取现场办公、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等方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构建省、市两级和区域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与气象部门建立空气质量会商和常态化合作发布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要精准有力 

  中共兰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过去5年,兰州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城市空气质量得到较大改善,主要有以下做法和体会。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Contact
联系我们
我们很想听到您的声音

电话:+86(510)88521000

传真:(0510)88521000转8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无锡市新区鸿山镇鸿山路66号


[向上] 
服务热线
+86(510)88521000

传真:+86(510)8852 1000 转803

苏公网安备 320214020008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