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法人员夜查某施工工地。 大连市环保局供图
◆本报记者杨安丽 通讯员吴耀辉 任弘道
2016年,辽宁省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在环境执法中累计收缴罚款8152万元,占辽宁省48.9%,下达按日计罚4757万元,占辽宁省41.0%,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65件,占辽宁省案件的36.3%,三项数据均为辽宁省第一。
这一数字背后,是支队为守卫大连城市环境做出的巨大努力。通过重拳出击,严格执法,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大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大连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铁腕执法秉公为民
收缴罚款8152万元,较2015年增长202%;按日计罚4757万元,占全省的41%
2016年5月10日晚23时,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出现在大连甘井子区一处工地。
虽然已是深夜,这里仍然是灯火通明,两台混凝土搅拌车在工地内运转,轰鸣的噪声不绝于耳。
由于建设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无法提供夜间施工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当即叫停施工,同时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其整改。
这只是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为民的无数个不眠之夜的一个缩影。
为回应公众关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2016年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先后牵头组织了“抗霾攻坚百日会战”“利剑斩污净水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通过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抗霾攻坚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中,支队按照从严、从重、从快原则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某供暖企业因燃煤锅炉超标被处按日计罚,每天10万元,累计罚款达到100万元。
从2016年1月6日~4月15日,百日会战换来了大连86天的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2015年同期增加11天,优良率达到85.1%,这样的改善幅度在过去供暖季节是非常少见的。
“利剑斩污净水行动”以排污口专项检查、重点废水排放企业专项监察、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检查为重点。累计查处违法企业157家,停产整治8家,取缔关闭7家,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了一批水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此外,通过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大连全面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规范开展各项执法工作,实现执法能力的跃升,切实做到“应罚尽罚、应送尽送”。2016年全年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146家。
严格执法,就要与环境违法企业“斗智斗勇”。
2016年8月2日晚,支队执法人员来到大连营城子街道某食品厂。
其污水处理车间从表面看似乎无任何异常,但入口处的一根水管引起了执法人员注意。水管装有水泵,一端伸入地下处理池,另一端则伸向车间外一个暗井,将污水引流到距离车间越来越远的方向。
这种不符合常理的现象,有很大可能属于偷排污水,监测人员立即从多个池子和排污口采集水样送检。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监测结果显示,该厂污水总磷等污染物超标3.4倍,支队对该厂处以行政处罚2.9万元。
“罚款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保护环境的手段,能够对环境违法企业起到震慑作用,促使其整改,不再违法排污。”支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创新执法破解难题
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0起,同比增长38%;移送刑事案件11起,同比增长83%
2016年10月10日傍晚,借着夜色的掩护,6个检查小组悄无声息地从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出发,前往全市各电镀企业进行夜间检查执法。
此次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各检查小组随机配备环境执法人员2人,环境监测人员2人,公安干警1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检查区域,采取数据库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在出发前最后一刻才将36家受检企业名单分发给各检查小组。
这种方式既锻炼了执法队伍快速反应能力,也确保了检查执法的保密性、公正性。
两周后,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大连金州西海垃圾填埋场私设管道排放渗滤液污染环境。
支队立即采取“三不一直”执法方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收集证据,查实企业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大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西海垃圾场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这也是大连市第一起政府主管的公用事业企业单位负责人被行拘的案例,在全市引起巨大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