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煤制宜;
因炉制宜;
因地制宜;
统筹兼顾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维护。
适用范围:
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对火电厂的规定一致,适用于以煤、煤矸石、泥煤、石油焦及油页岩等为燃料的火电厂,以油、气等为燃料的火电厂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主要燃料的火电厂。
亮点:
一是全面系统地支撑环境管理;
二是系统指导火电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火电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统筹协调各污染治理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
◆中国环境报记者郭薇
环境保护部于近日发布了《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加强火电厂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的系统性污染防治,推动火电厂各环节环保工作相互协调的环境管理模式,促进火电行业健康发展。日前,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就这一技术政策的有关问题及如何理解、贯彻这一技术政策,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有哪些亮点?
答:《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积极推进火电厂污染物防治装备和污染防治技术的进步,体现了注重全要素、系统性的污染防治,为火电行业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污染物达标排放技术选择、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贯彻实施等环境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一是全面系统地支撑环境管理。目前,我国现有的火电厂污染物防治的技术政策,主要是针对单一要素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如《火电厂氮氧化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0号)、《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等,且现有技术政策颁布时间较长,指导火电厂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不足。本《技术政策》的内容全面覆盖火电厂所有污染要素,对火电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分别给出了治理原则和措施。特别是针对火电厂的大气污染防治,提出“燃煤电厂大气污染防治应以实施达标排放为基本要求,以全面实施超低排放为目标”,分别提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和超低排放技术路线的选择原则。本《技术政策》的提出为环境管理部门在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污染物减排目标和规划的实施、环境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是系统指导火电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火电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本《技术政策》中污染防治技术的选取均按原理进行分类,规避了政府文件为企业背书的现象,为行业发展创造了健康、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竞争环境。例如,本《技术政策》在火电厂超低排放脱硫技术选择中,提出“石灰石-石膏法应在传统空塔喷淋技术的基础上,根据煤种硫含量等参数,选择能够改善气液分布和提高传质效率的复合塔技术或可形成物理分区和自然分区的pH分区技术。”
同时,本《技术政策》统筹协调各污染治理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要求“火电厂脱硝、除尘及脱硫等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各设施之间的协同作用,全流程优化装备”“火电厂烟气中汞等重金属的去除应以脱硝、除尘及脱硫等设备的协同脱除作用为首选,若仍未满足排放要求,可采用单项脱汞技术”等,为火电厂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一个系统性的政策指导,实现了各环节环保工作相互协调的环境管理模式。
记者:《技术政策》的适用范围?
答:本《技术政策》的适用范围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对火电厂的规定一致,提出“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以煤、煤矸石、泥煤、石油焦及油页岩等为燃料的火电厂,以油、气等为燃料的火电厂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主要燃料的火电厂”。
记者:《技术政策》要求火电厂污染防治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本《技术政策》中提出“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的选择应因煤制宜、因炉制宜、因地制宜,并统筹兼顾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维护的原则”。
原则一:因煤制宜
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的选择不仅要考虑设计煤种、校核煤种,更要考虑随着市场变化,电厂可能燃烧的煤种与煤质波动,要确保在燃用不利煤质条件下,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例如,本《技术政策》对火电厂达标排放除尘技术的选择原则中,提出“火电厂除尘技术包括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和袋式除尘。若飞灰工况比电阻超出1×104~1×1011欧姆·厘米范围,建议优先选择电袋复合或袋式技术;否则,应通过技术经济分析,选择适宜的除尘技术”。
原则二:因炉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