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至3月15日的一个月内,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省市开展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综合来看,这次专项督查,既充分借鉴了以往各类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的有益经验,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不同以往的鲜明特点。一是针对性更强。在督查对象选取上,均为污染形势严峻、面临较大压力的城市;在督查内容设定上,直击民众最为关注的空气质量改善。二是重视程度更高。部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历时一个月,时间较长;涉及6省份18市,规模较大。三是重点更突出。整体上看,重点关注地方责任落实、年度任务完成、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具体到每一个被督查城市,督查重点也很具体,并且各有侧重。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传导环保压力的具体行动。“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多数地方在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打击“小散乱污”企业、淘汰黄标车等方面持续发力,改善大气质量的成效有目共睹。然而,一些地方重视程度还是不够,一些地区PM2.5浓度降幅逐年收窄,个别地区甚至不降反升。开展专项督查,就是要达到这样的目的:通过追责等压力传导机制给被督查地方“提个醒”“敲敲警钟”,促使被督查地方时刻保持清醒认识,深刻理解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期性、艰巨性,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查找自身仍存在的问题,久久为功,持之以恒。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举措。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去年入冬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连续发生了多次重污染天气,浓度高、范围广、时间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要求改善环境质量的呼声很高。同时,通过以往的各类督查发现,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此次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就是要回应公众改善环境质量的呼声与期待,就是要推动各地突出问题的解决,就是要引导和倒逼各地真正具有改善环境质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是坚持目标导向、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今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实施的最后一年,到了各地交成绩单的时候了。然而,根据相关预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散条件较往年更加不利,给多地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带来不确定性。天公不作美,人更要努力。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可以有力地督促地方抓好各项工作,加强污染物减排,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为全面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创造条件。同时,及时督促地方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开展工作,打消个别地方存在的“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避免前松后紧、年末搞突击。
大气污染防治是持久战,也是攻坚战。各地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一项一项整改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决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