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将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和‘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构建‘四个从严’的环境监管新格局。”近日,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彭勇在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上强调,今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问题:
执法水平存在区域严重不平衡,部分地方手段运用较为单一
会议一开始,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总队长雷毅就通报了2016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和新法新规新标案件办理情况。
首先,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来看,2016年1~12月,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030件,处罚金额1.37亿元。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同比2015年分别增长38%和70%。全年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实现了较大提升。
“从具体数据分析来看,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雷毅说,比如,横向对比来看,与先进省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从纵向分析来看,部分地方存在区域严重不平衡。从案件数量与案件金额来看,部分地方监管执法力度偏软。部分地方处罚金额极低。同比2015年情况来看,有部分地方行政处罚工作数据不升反降。从数据上报情况来看,部分地方开展工作仍然不够认真。
其次,新法新规新标案件办理情况有进展也有差距。
据了解,2016年,全省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实施464件。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6件,处罚金额336万元;查封、扣押案件98件;限产、停产案件189件;移送行政拘留13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9起。同比2015年分别增长197%、225%、52%、158%、340%、164%和增长12%。
从具体数据分析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整体运用上仍然存在差距。二是部分地方手段运用较为单一,从市(州)整体数据来看,全年全省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5类案件均有实施的仅有成都、绵阳、宜宾、泸州、德阳等5市。
措施:
组织开展好一个“行动”、一个“活动”,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在刚刚结束的全省环境保护大会上,四川明确今年全省将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和“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以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如何开展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彭勇表示,“环境质量的改善没有捷径可走,没有特效药,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的过程中,环境执法永远在路上!全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必须撸起袖子加油干,重点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在常和长上下功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要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的督导力度,深化运用随机抽查制度,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积极寻求外部部门的联动协作。同时,深化“测管协同”、案源移送等内部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积极配合各级税务部门,做好排污费改税的相关工作,保障《环境保护税法》的顺利实施。
第二,要在严和实上下功夫,加快解决突出问题。
要强化对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进而识别问题、调整方向、完善措施,促成“达标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保障“三大战役”取得最终胜利。
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探索环境执法新手段新举措,今年开始各市州每个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夜查和暗查,每个区县必须组织3次夜查和暗查,并上报夜查和暗查成果。
第三,要在深和细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既要明确各项任务分工和时限,又要统筹思考推进工作顺利实施的相应措施;既要推动各方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又要细化自身监管责任的落实;既要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又要做好制度衔接,形成监管合力;既要鼓励社会参与、舆论曝光,又要完善舆情快速应对机制。
第四,要在准和硬上下功夫,严厉惩处违法行为。
要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业务水平,将在线监测、视频监控作为监管执法鼻舌,将12369电话和微信作为耳朵,利用好无人机、暗管探测仪等设备,充分收集案源信息,准确掌握排污单位实时动态,以推动全省环境执法向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