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PPP项目:是持续生机还是短暂繁华?

更新日期:2017-02-23
摘要:●如今,水环境领域综合环境建设成为PPP新亮点,这类项目放大了体量,扩充了市场,但发生在其中的商业模式、绩效考核、付费监管等方面的质变,政企双方是否都做好了准备,还...

 PPP项目:是持续生机还是短暂繁华?

 

  ●如今,水环境领域综合环境建设成为PPP新亮点,这类项目放大了体量,扩充了市场,但发生在其中的商业模式、绩效考核、付费监管等方面的质变,政企双方是否都做好了准备,还存在很大的疑问。

  ●一些大央企猛拿订单,就是打算先拿到前面的投资回报,不考虑长期运营。因为后面运营维护利润低,可以甩给政府。这样后患无穷,对政府和公众都是非常大的风险。

  ◆中国环境报记者 陈湘静

  开年没多久,生态环保建设领域又传来不少大型PPP项目签约的消息。这股已经搅动环保行业格局的热潮恐怕还将继续升温。但它给行业带来的是持续生机还是短暂繁华,是经济环境效益的双赢还是会留下环境改善、企业经营上的隐患,不少冷静的思考、中肯的建议已经开始在业内形成。

  相比于几年前单个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如今的生态环保PPP建设项目多为海绵城市、流域治理等综合性大工程,动辄就是十亿甚至几十亿元的投资体量。这类项目市场的打开,在给行业充分想象空间的同时,其在规划设计、技术工程、运营经营、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复杂性长期性,也带给相关参与各方巨大的挑战,更值得业界的重视和关注。

  勿忘初心:提升环境公共产品供给水平是目标

  政企合作过程中,不仅要让专业企业拥有市场机会,让地方政府提高公共治理的能力也是题中之义

  香港深圳湾污泥处理厂以其在优化环境方面的创新能力获得了2015全球年度污水处理项目的大奖,这座公园式的处置设施曾给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新型城镇化智库主任诸大建留下深刻印象。

  “项目建设标准非常高,投资超过50亿元港币,一开始我也以为是由企业负责投融资的那种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后来他了解到,项目100%由香港政府买单,从建设到运营,与专业企业签订了15年合同。“这个BOT项目实现了这一模式的本源,就是通过专业的设计、建设和运营,提升污染物处理处置的能力与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他说。

  而令他思考并颇感遗憾的是,类似这样的案例在内陆地区还不多。“我们的PPP基本上是为了地方政府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短缺和债务风险问题,少数水平高一点的项目是为了解决效率问题。而有些地方政府引入企业和社会投资时,甚至想的是少花钱办大事。”

  “缺钱是不少地方政府将基础设施类环保项目外包的主因。”一位业内人士曾这样戏称PPP项目热潮的成因。而从“十一五”的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如今的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流域综合整治,市场在逐步开放,主体在不断变化,但投融资一直是其中重要的驱动力量。

  这股力量在推动产业市场繁荣的同时,也留下了不少遗憾和隐患。特别是在一些环境类政企合作项目中,资本、价格成为核心关注点,而项目本身的系统性、专业性和长期性没有得到应有的充分重视,使得项目在建设、运行及稳定削减污染方面不尽如人意。

  比如,在2010年前曾占主流的BT类项目(建设—移交,俗称交钥匙工程),就曾留下不少因工艺设计、建设质量等问题而不能正常运行甚至要推倒重来的处理设施;而进入BOT时代,低价竞争的风向也并没有得到扭转。

  近一两年来,一些污水、垃圾项目的报价一路走低,抱着“先拿下项目然后调价”想法的企业不在少数。而更值得警惕的是,少数企业是在稳定运行、污染处置方面钻空子、降成本。一位业内人士就曾告诉记者,如果垃圾焚烧厂要把飞灰和渗滤液都合法合规处置,很多项目的报价根本不够。

  除了低价偏好,不少地方政府而对PPP中“合作”部分的忽视,近年来令不少真正想做好项目的企业颇为头痛。在污水垃圾处理等很多项目中,有不少比投融资、建设更为关键的问题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如选址规划、管网建设、污水垃圾收集等。对此,一些地方政府却有些“甩包袱”思想,不主动工作,不积极配合,导致项目建设、运行多有不顺。

  近年来,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也有越来越多优秀的污染治理项目不断涌现,无一不是地方政府和企业理性、专业合作的结果。一些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特别是地方政府对合理支出和有效监管的重视和到位,是重要的推动力。“政企合作的过程中,不仅要让专业企业拥有市场机会,让地方政府提高公共治理的能力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Contact
联系我们
我们很想听到您的声音

电话:+86(510)88521000

传真:(0510)88521000转8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无锡市新区鸿山镇鸿山路66号


[向上] 
服务热线
+86(510)88521000

传真:+86(510)8852 1000 转803

苏公网安备 320214020008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