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环境信息化企业近年来也进入了高速发展期。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更让环境信息化企业成为创新环境管理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当下,环境信息化企业能贡献哪些力量?
为此,本报专访了业内专家——中科宇图资源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锐。
环境信息化企业面临哪些利好?
环境信息化企业可以参与到数据标准制定、数据采集、数据整合、数据挖掘各环节
中国环境报:3月初,环境保护部印发《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方案》为环境信息化企业创造了哪些条件?
刘锐:按照陈吉宁部长的要求与部署,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已成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要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应用和集成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方案》的出台及时系统地介绍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的整体方向和发展建议,为环境信息化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和契机。
首先,从理念来说,《方案》要求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连互通和开放共享,鼓励业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这就为第三方企业创新提供了理论和支撑依据。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业务优势和市场优势,运用大数据进行创新,并提供第三方服务。比如支撑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网上一体化办公和综合信息服务,建立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发挥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其次,从参与度来说,《方案》提出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健全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保障数据准确性、一致性和真实性,这为环境信息化企业在数据标准化服务、模型建立、数据挖掘等方面,创造了机遇。环境信息化企业可以参与到数据标准制定、数据采集、数据整合、数据挖掘整个环节中。
再次,从技术角度而言,《方案》强调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和调查统计等技术的综合应用,提升生态天地一体化监测能力。环境信息化企业在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上已经有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可以积极参与生态数据的集成分析,推动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自然保护区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监察执法,支撑生态保护区域联防联控。
中国环境报:结合环境信息化产业的实践,您认为《方案》中哪方面还需要加强?
刘锐:从事环境信息化建设多年的经验来看,空间信息和卫星遥感在环境管理和环境服务领域起到关键的作用,因为环保系统每一个部门的工作都会涉及到空间信息,比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服务、环境应急等,若没有空间信息,就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大数据。如果将地图大数据和环境大数据相结合,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
我们希望通过建设基于地图大数据的环境大数据平台,来推动环境保护管理能力的建设。当然,我们也会继续积极推动空间地理信息和卫星遥感融入生态环境大数据。
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该怎么走?
大数据建设可以分为三步,一是建设时空大数据平台,二是建设环境大数据中心,三是应用分析数据
中国环境报:根据《方案》,基于企业实践,您认为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应分为几步走?
刘锐:我认为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应分3个步骤:
一是建设天地空一体化的数据获取系统,建立时空大数据的平台。以大气为例,在城市设点建立大气相关的传感系统。
目前,北京有36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天津有20多个监测站,但这远远不能满足大数据分析的需要。建立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系统非常有必要,包括利用卫星遥感、智能传感系统,无人机搭载传感系统对区域的监测。除了国家设定的监测点以外,还可以有廉价、普通的手机式传感系统,对重点区域、交通枢纽进行重点监测,获得大量航空、地面、空间的数据,这3部分数据融合就形成一个三维立体的监测系统,数据的处理也比单一的地面监测更加科学化。天地空一体化的大数据环境监测体系是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开展的前提。
二是建立基于时空大数据的环境数据中心,也就是把时空大数据和环境大数据结合起来,在监测、监察、应急、生态保护等各方面都要与时空大数据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生态环境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