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通讯员熊敏桢
从被约谈到以治污为先,从追求GDP到以环境质量改善论英雄,从最绿省份到水气声全优……这是一年来,福建落实党政同责、实施党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后的新气象。
通过深入推进党政同责,福建紧紧抓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机遇,在环境质量高位运行的高起点上持续发力,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不断突破,让八闽的生态画卷更加清新动人。
以改革思维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不是美丽福建;殷实小康但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同样不是美丽福建。”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如是说。
近年来,福建省在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方面不断创新、不断突破。
首次将福建全省国土明晰规划为优化、重点、限制和禁止四类开发区域,其中占全省2/5的县(市)和197处区域被列入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接近1/3的全省陆域面积被规划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将市长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升级为书记、市长共签环保目标责任书,并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省委、省政府出台《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每两年对各设区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督察一遍。
持续开展“一季一通报”,每季度在省政府经济形势运行分析暨督查通报会上通报一个专题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有力促进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制度,取消34个限制开发区域的县(市、区)GDP考核,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福建确定的15项重点改革成果全面应用;3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启动,进入实施阶段。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将审计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提高环保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由原来的2%提升到10%。
……
福建省委、省政府推出的一系列顶层设计与战略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生根。
持续打响治污攻坚战
已是环境“优等生”,环境质量如何再提升?
“持续提高优质水的比例。”刚签完目标责任书的福建省省长于伟国明确要求,持续推进小流域整治。
有河的地方便有了管污染的河长,各地党政领导全面落实“河长制”,重点加强小流域整治,列入考核的44条小流域有18条水质得到明显提升,其中15条消灭了劣Ⅴ类水体;加大城市内河治理力度,各地160.3公里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63.9公里;强化水质考核,对全省各县(市、区)出境断面实施双月考核。
2016年,福建12条主要河流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6.5%,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其中Ⅰ类~Ⅱ类水质比例为60.1%,同比提高16.4个百分点。
为使环保目标责任制有的放矢,福建建立了环境质量会商机制,建立大气、水环境质量排名制度。从2016年1月起,每月公布设区市及县级行政区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环境监测信息,倒逼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各地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落实环保差别电价等政策。加强城市面源污染防治,有针对性地开展扬尘等污染专项整治。
2016年,福建九市一区城市空气平均达标天数占比98.2%,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27μg/m3,同比下降6.9%;森林覆盖率达65.95%,继续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