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韩东良南京报道 经江苏省深改委审议通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江苏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
《方案》明确,审计试点对象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试点内容主要包括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生态红线考核指标、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和分配使用及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预警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等6个方面。
结合江苏省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方案》将审计重点确定为六大领域29项。针对江苏拥有954公里的海岸线和丰富海洋资源的特点,《方案》明确,要重点审查海洋功能区划执行、海洋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海洋环境质量与污染防治、重大用海项目环境保护、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区域内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6个方面内容。针对江苏地理环境和矿产资源分布特点,《方案》将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审计调整为矿产资源审计,审计重点细化为审查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转让、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等4项内容。
《方案》指出,各地要成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农业、水利等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2017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全面开展试点审计,由江苏省审计厅组织编写完成《江苏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2018年形成经常性审计制度,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委托,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