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 3月27日,《核安全公约》缔约方第七次审议会议在奥地利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开幕,来自80个缔约方共计900多名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将持续两周,第一周审议各缔约方国家履约报告,第二周对审议情况进行总结并发布大会报告和主席报告。
此次会议是《维也纳核安全宣言》通过后召开的第一次审议会议,也是福岛核事故6年后各缔约方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开展深入讨论交流的平台。
3月31日,大会审议中国国家履约报告。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作为中国政府全权代表率团出席了会议审议活动,向大会报告中国履约进展,并回答各方提问。
刘华指出,自上次审议会议以来,中国核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核电运行机组保持了良好的安全记录,一些重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核安全法》已经过全国人大一读,“十二五”核安全规划得到有效执行,“十三五”核安全规划已经获批。中国发布了《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编制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管理体系手册》,建设了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中国积极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经合组织核能署框架下的相关活动,深化与有关国家和区域组织的合作,分享核安全监管经验和良好实践。
与会各方充分肯定中国在上一个履约周期内取得的各项成绩,一致认为相关工作完全满足《维也纳核安全宣言》所述三条原则的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福岛第一核电站总干事的报告》的内容在中国核安全监管工作中均得以充分体现。会议认为,中国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社交媒体和网络、及时修订并发布《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编制《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并有效应用、组建核应急快速支援队伍、建立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完全一致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核电厂国内同行评议体系以及利用全范围模拟机模拟严重事故等七个方面可作为良好业绩,值得在国际同行中推广应用。
《核安全公约》缔约方审议会议每三年召开一次,旨在审议各缔约方在履约周期内的核安全改进。通过同行评议,推动缔约方经验反馈和共享,进一步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实现全球核安全水平的提升。
会议期间,刘华会见了美国核管制委员会主席克里斯汀·斯温尼基并共同签署了《中国国家核安全局与美国核管会关于西屋AP1000核反应堆核安全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