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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从鼓励到强制,你准备好了吗 ?

更新日期:2017-04-19
摘要: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把生活垃圾仔细分成厨余、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并分别投放到规定的不同颜色垃圾桶里,结果环卫车一来,三个桶里的垃圾倒在一起拉走了 国家环境特...

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把生活垃圾仔细分成厨余、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并分别投放到规定的不同颜色垃圾桶里,结果环卫车一来,三个桶里的垃圾倒在一起拉走了……

  国家环境特邀监察员、北京市政府参事王维平说,我国鼓励垃圾分类已多年,但仍未摆脱“做秀”“摆样子”之嫌。因为垃圾分类并非看起来那么简单,前端分类还需要后端的回收、利用和处理来配合。

  这种“摆样子”“做秀”式的分类,显然无法解决垃圾减量、处理利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要求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46城市明确责任人强制分类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前,一些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些城市一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这意味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及大连、青岛和深圳等都在其中;二是住建部等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邯郸、江苏苏州、山东泰安、湖北宜昌等。

  46城市的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强制”分类。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徐海云说,生活垃圾分类是系统工程,实际操作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方案”提出的城区和主体范围,就是本着这个步骤来推动的。“公共机构与企业为主体范围有利于率先突破”,易腐垃圾在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单位更便于收集。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也认为,在公共机构和企业先行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公共机构和企业责任人明确,组织动员能力强,任务好落实,效果好考核,这样可解决在居民中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时执行难等问题。“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起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相对来说可操作性更高些。”

  居民

  建立“绿色账户” 可兑换积分奖励

  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等8城市被确定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但这么多年过去,分类似乎并没有大的进展。

  江苏省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何晟说,生活垃圾分类,就要改变居民的习惯,要么有正面引导,要么有强制的惩罚。除广州、南京等少数城市外,目前很少有城市对居民不分类进行处罚的法规。即使有法规,分类涉及每个家庭,居民普遍有“法不责众”心理,实际处罚方面也面临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

  为此,《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具体到城市居民而言,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环保企业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收集和处理

  《方案》在“强制分类要求”里提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废杀虫剂、废胶片等。以前关于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是否该纳入危险废弃物存在种种争议。根据《方案》,这些都将纳入“有害垃圾”。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有害垃圾单独收集是短板。”徐海云说,上述3类垃圾分类收集已“与国际上先进的国家基本一致”。但我国首要问题是做好衔接,即可回收物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有害垃圾分类与危废处理的衔接;易腐或厨余垃圾分类与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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