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灿烂,晴朗炎热。有时候这样的天气并不意味着空气好。高温日照多容易促使臭氧浓度升高,来源于众多行业排放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正是臭氧污染的重要元凶。而臭氧污染由于对能见度影响不明显,常被人们忽视。
国务院今年初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正式将VOCs纳入节能减排指标之一:到2020年,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该方案对各省份下达“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目标。
近日,广东省环保厅草拟的《广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各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4月25日截止。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VOCs精细化防控管理体系;全省现役源VOCs排放总量减少42.11万吨。珠三角地区为全省VOCs减排的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为珠三角地区VOCs减排重点城市,这也是我省下达“十三五”VOCs减排量最大的4个城市。茂名、汕头、清远为粤东西北地区VOCs减排重点城市。而在机动车VOCs综合治理方面,珠三角地区要力争在2018年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小知识
太空的臭氧是保护地球的,但近地表的臭氧是污染空气的,本文所述臭氧为近地表的污染物。
形势
连续两年广东臭氧污染超PM2.5
连续两年,广东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不过,一项数据的变化却引起了环保部门的关注——继2015年全省城市首要污染物中臭氧占比40.5%,首次反超PM2.5(占比为38.6%)后,2016年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再升至42%。今年一季度,全省臭氧浓度指标同比上升17%;珠三角同比上升18.9%。
而被誉为臭氧元凶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正是形成臭氧和PM2.5的关键前体物,也是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来源。
“监测数据显示,全省臭氧浓度上升较快,其中上升20%以上的城市有佛山、中山、江门、阳江、茂名、云浮等市。”在近日召开的一季度空气质量会商会上,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加强对石化、化工、电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平板玻璃、卫生陶瓷、家具制造等行业监管,加快推进“一企一策”治理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快技术革新,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
“臭氧污染多发生在光照强烈,气温较高的夏秋季,其对能见度的影响与PM2.5完全不同,有时候明明看见天气晴朗,但其实臭氧已经超标了。”暨南大学环境与气候研究院副院长钟流举说,臭氧是二次污染物,大多来源于汽车尾气、工业生产排放出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光照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VOCs本身具有高毒性特征,工业源排放的VOCs更对环境及人体危害极大。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正式将VOCs纳入节能减排指标之一——到2020年,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并要求大力推进石化、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根据国家要求,广东作为全国16个“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地区之一,到2020年,要在2015年排放137.8万吨VOCs的基础上减排18%,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20.7万吨。
控制
将VOCs纳入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VOCs控制难,难在行业总排放量大,但不同行业又有各自特点,需要定制化开发不同的方案。”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去年初发布的《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中,把石油和石化、印刷、表面涂装、制鞋、家具制造等13个重点行业纳入了整治范围。省环保厅还将上述行业的1434家企业纳入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实施“一企一策”整治。此外,广东多年前就在全国率先制定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制鞋等行业的VOCs排放地方标准。
今年起,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我省“十三五”VOCs总量减排目标要求,省环保厅草拟了《广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与以往对VOCs的控制着重于末端治理不同,《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将VOCs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排放VOCs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等量或倍量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