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出督办通知,要求江苏省环保厅就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组织做好整改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于6月15日前报送环境保护部。
据了解,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因园区环境质量较差、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于2016年5月被江苏省环保厅挂牌督办。2016年8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该园区存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突出、园区周边地表水污染严重等问题,并于2016年11月向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整改要求。2017年3月,媒体报道该园区污染现状依旧堪忧,大气环境污染、工业废弃物随意倾倒、废导热油非法处置等问题仍然突出。针对上述问题,2017年4月,环境保护部联合江苏省环保厅对连云港化工产业园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园区存在以下环境问题:
一是督办整改进展缓慢。要求园区于2016年11月5日前完成的督办事项,但园区整改进展较慢,部分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园区企业异味明显。检查的6家化工企业均存在异味气体无组织排放问题。三是固体废物违规处置。园区内存在工业废弃物露天倾倒、焚烧现象;部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存在露天堆放、非法转移等行为。四是环境违法问题突出。园区内企业存在防治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雨污不分、在线监控设施运维不到位等问题,个别企业干扰自动监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