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江苏对照问题抓整改重实效

更新日期:2017-05-22
摘要:中央环保督察组去年7月进驻江苏省,为深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江苏相继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印发《加...

  中央环保督察组去年7月进驻江苏省,为深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江苏相继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印发《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中苏北地区生态保护网建设实施方案以及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目前,江苏正按照整改方案中的目标、责任、措施和时限,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取缔非法养殖 污染治理提速加力

  “以前从这边经过,猪粪都堆得高高的,在场地上晒,气味相当难闻。”苏陈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孙宇说。5月中旬,当记者来到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内通榆河边的苏盛养殖场时,水清草绿,一派夏日的生机景象。

  今年3月底,养殖场老板主动从苏州赶回来,将规模为7000多头猪的养殖场关闭,镇政府除了给予养殖户一定的补偿外,还帮助他们再就业。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特别是禁养区养殖场拆迁,多年来是各地农村环境问题的“老大难”。江苏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也明确,今年6月底前,关闭或搬迁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内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通榆河流经地的盐城、南通、连云港、泰州、扬州等5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按照规定全部完成了禁养区划定,在此基础上开展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动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整治,痛下决心坚决取缔非法养殖场。

  据统计,通榆河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盐城市依法关闭养殖场39家,南通市已关闭14家并与42家养殖场签订了关停搬迁协议,泰州13家养殖场已全部关闭……

  在江苏,围绕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目标任务,以优化畜牧业结构、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化肥农药减量化为抓手,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展开。

  截至5月5日,13个设区市全部完成禁养区的划定,应关停养殖场户9131家,已关闭搬迁养殖场户6211家,完成动态任务量的68%。

  江苏省农委主任吴沛良介绍说,江苏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指导督促各地制定畜牧业生产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科学确定区域畜禽品种和规模。

    整治非法码头 力保长江生态安全

  “近年来,长江、通榆河干流及沿线安全生产、交通运输事故频发,不少事故衍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威胁饮水安全。”根据督察意见,江苏省政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省安监局以及各设区市市委、市政府立行立改,完善水上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机制,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并在“十三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江苏省政府分管领导专门致信省内沿江各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要求各地切实加大非法码头整治力度;4月10日,全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领导再次对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江苏沿江非法码头主要分布在南通、南京、镇江等区段,以经营砂石、建材为主,共118个,原计划应拆除89个、应规范提升29个,后经调整为计划拆除112个,规范提升6个。

  截至目前,江苏沿江118个非法码头中,已拆除111个,完成规范提升6个,合计占总数的99.2%。

  下一步,江苏省将在巩固现有整治成果基础上,加快推进后续整治。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继续保持当前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和工作力度,再接再厉,加强联动,合力推进。

    打击非法采砂 保护“两湖”生态环境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江苏督察时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洪泽湖、骆马湖“禁采”长效机制,不发生大范围集中偷采行为。

  去年以来,两湖地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及时跨区域抽调执法力量,对非法采砂活动突出的水域,实施联合打击、交叉执法,先后抓获60多条采砂船移交地方处理。经过综合整治,骆马湖银鱼鱼汛在消失十多年后再次出现,洪泽湖大沟头水域恢复了往日平静,两湖生态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Contact
联系我们
我们很想听到您的声音

电话:+86(510)88521000

传真:(0510)88521000转8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无锡市新区鸿山镇鸿山路66号


[向上] 
服务热线
+86(510)88521000

传真:+86(510)8852 1000 转803

苏公网安备 320214020008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