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今日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十二五”以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主要工作进展,并介绍下一步有关工作安排。
据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介绍,“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部环境管理由以控制环境污染为目标导向,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转变,环保标准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
一是环保标准体系进一步充实完善。环境保护部现行国家环保标准共计1753项。两级五类的环保标准体系已经形成,分别为国家级和地方级标准,类别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和环境基础类标准。在现行环保标准中,环境质量标准16项,已经覆盖了空气、水、土壤、声与振动、核与辐射等主要环境要素。
二是环境质量标准推动环境管理转型。环境保护部修订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指标,收紧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污染物标准限值,实现了与国际标准接轨。推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进程,根据土壤用途,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分别提出质量要求,完善管理模式,实施分类管理。
三是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力支撑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环境保护部落实《大气十条》的要求,加快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发布了火电、炼焦、钢铁、水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35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继续加强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控制。截至目前,现行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75项,控制项目达到120项,行业型、通用型排放标准和移动源排放标准控制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占全国总排放量的95%以上。
支撑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重点污染物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覆盖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截至目前,现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64项,控制项目达到158项,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控制水平相当。
四是标准管理向全过程工作模式转变。环保标准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模式从以标准制修订为主向标准制修订、宣传培训、实施评估的全过程模式转变。启动重点标准实施评估工作,鼓励第三方牵头开展标准实施评估。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大大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环保标准的理解和认识。
但目前我国环境管理部分标准修订项目进展滞后,与排污许可等新型制度的协同配套亟待加强,标准制修订的科学基础需夯实强化,标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需着力提升。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加快制修订一批关键标准,有效支撑水、大气、土壤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等重点工作;加大环保标准实施评估工作力度,重点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钢铁、炼焦、纺织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评估;大力开展环保标准宣传培训,分类分级开展环保标准宣传培训工作;强化标准理论基础与体系优化建设,重点深化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方法学研究,加强对地方环保标准工作的指导;加强环保标准工作管理,明确专职人员开展环保标准管理工作,跟踪调度各标准制修订项目进展,强化绩效考核,加强经费管理。
邹首民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所长武雪芳还就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分类管理、环境标准与排污许可制度协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订进展、《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亮点、“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与百姓健康直接相关的环保新标准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