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陕西省十二次党代会以来,陕西省围绕“山青、水净、坡绿”目标,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严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安全,以系统思维、法治理念和科学决策实施一系列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举措,综合治理山、河、江、坡,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全省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好转的可喜变化,全省生态环境正朝着“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的目标稳步迈进。
党政同责
筑起生态红线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最大的民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吹响“美丽陕西”号角到全面部署生态文明建设。陕西省委、省政府全面积极跟进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陕西实际,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全省追赶超越的大局中统筹谋划、全力推进,重点突出绿色先行,全省上下不断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作用,聚焦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和农村污染治理、总量减排和环保体制改革等难点,全方位推进绿色发展,以创造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态文化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2016年,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环保工作做出批示340次。涉及关中大气治理、秦岭生态环境修复、土壤污染治理等多个方面。
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提出,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环保监管由督企向督政督企并重转变。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承担相应责任。
铁腕治霾
空气质量渐改善
美丽陕西从健康呼吸开始。为全面改善关中城市群环境空气质量,2013年以来,陕西省相继出台了“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和年度工作计划,实施了以“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为内容的大气污染防治。
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了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实行了冬季出土停工等创新措施。实行大气环境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和联合执法,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此外,通过推进结构调整,关中地区严格控制火电、钢铁、水泥、传统煤化工等新增产能,淘汰行业落后产能水泥485万吨、钢铁132万吨、印染6453万米、造纸36万吨,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任务。
2017年,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省委、省政府将今年的大气治理列为环保工作的“头号工程”,采取铁腕措施强力推进。推出铁腕治霾“1+9”方案,紧盯大气污染治理重点,专啃治霾“硬骨头”,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打好铁腕治霾攻坚战。
柔性治水
江河清流展新颜
长期以来渭河的水质污染、防洪等问题,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心头之痛和工作重点。陕西省委、省政府把渭河治理作为建设和谐陕西、富裕陕西、美丽陕西的着力点,做出深度治理渭河的决策部署,启动渭河综合治理。
在做好淘汰关闭治理无望企业、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这道“加法和减法”题的同时,陕西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全力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力推关中产业转型提速。
汉江是国家和省内南水北调的重要水源地。自2012年汉江综合整治启动以来,累计完成投资42.5亿元,建设堤防(护坡)313.8公里。
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湿地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等多措并举,渭河、延河、无定河等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7.5%以上,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保持稳定,各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提升取得新成效。
今年,陕西省又全面启动河长制,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任总河长。到2018年上半年,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为生态治河提供制度保障。
连片整治
农村环境大变样
陕西省从2012年被国家列为第三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试点省以来,坚持污染防治向农村延伸、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覆盖,全省形成了点上抓示范、线上抓提升、面上抓推广的农村环境整治新格局,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本省实际的农村生态环保新路子。
改善农村环境,不仅是修路种树,靓丽整洁,关键是通过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达到农村人口环境意识的转变,要内外兼修,整体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