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 年12 月中央环保督察组首次亮相河北至今,中央已经先后对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23个省(区、市)开展 “央字头”环保督察。
明确的督察行动指南、自上而下的“党政同责”督察体系、清晰的督察重点和突破方向及规范化的督察程序和结果使用,体现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整体性、程序性及有效性。
更高层级传导压力
中央环保督察在督政的组织、指向、内涵等方面的设计,显著增强了环保督政的影响力
中央层面开启的这场环保督察风暴要追溯至2015年。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中央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创新举措。
中央环保督察自2015年首次亮相河北省以来,从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设计和试点督察情况来看,督察形式借鉴了中央巡视的方式。
层级高,权威性强。中央环保督察组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以中央专门机构的名义督察省级党委、政府的环境治理工作,大幅升格了原有的环境保护部层面的跨区域督查机制。
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本报7路记者组成专题报道组,全程跟踪采访。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受到的重视程度非常高,各省(区、市)自觉把配合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机遇。通过构建“党政同责”、高位推进的组织机制,高效运行、上下联动的查办机制,聚焦重点、联合查处的协作机制及多方配合、全媒覆盖的宣传机制,边督边改,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选重点,念好“紧箍咒”。在督察过程中,中央环保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多种方式查事督人,给地方党政领导戴上环保“紧箍”,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责任追究;在督察对象上,督察主要针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督察内容上,重点督察地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督察“关键岗位”的“关键人”,既对责任落实和政策执行问题进行纠偏,又对违法违规行为追责。
动真格,防走过场。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各地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党政领导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数据显示,仅在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7省(直辖市)就约谈6079人,问责4018人,其中党政领导干部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进驻,让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环保责任和压力自上而下层层传导。
湖南邵阳市委书记龚文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这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向社会传递出一种强烈的信号,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好环境保护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责,是政治责任”,“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7省(直辖市)的10位地市党政“一把手”接受本报中央环保督察报道组独家专访时表示,中央环保督察组通过案件交办、边督边改、严肃追责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加强新常态下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中央环保督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些地方开始反思自己的工作差距,主动聚焦调标,校正环境保护认识偏差,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之路。
同时,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进驻,让职能部门责任担当、协调联动的意识进一步强化。
本报中央环保督察报道组在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广泛采访省、市、县三级发改、环保、国土、住建、林业、水利、农业等承担环保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很多部门“一把手”的一个共同感受就是,中央环保督察让他们进一步认清自身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强化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履职意识。
“散煤的管控工作都做了哪些?煤质的监管有什么进展?”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人员的问题让山西省吕梁市煤炭工业局局长白兔林有点紧张。因为在他看来,“原来认为这些工作是环保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