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为江苏省“十三五”持续深化节能减排明确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施工表。通过梳理,记者发现江苏“十三五”节能减排具有十大看点。
看点1
氮磷列入减排指标 VOCs减排持续加压
《方案》明确了“十三五”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3.5%、13.4%、11.21%、11.33%、20%、20%和20%。
对比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方案,VOCs排放量也由下降10%提高到下降20%。
看点2
更加重视太湖治理
太湖治理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也是“263”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为把太湖打造成生态湖,2018年年底前,江苏省将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禁止限制类项目产能(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入园进区。强化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把太湖一级保护区打造成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到2020年,化学农药、化肥施用总量比2015年削减20%以上。太湖网围养殖面积控制在4.5万亩以内。
看点3
工业更净 建筑更绿
加强工业、建筑节能是江苏推进重点领域节能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将贯彻实施《江苏省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行动,推动工业领域能效水平不断提升。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
为强化建筑节能,“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将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开展节能75%和超低能耗被动式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到2020年末,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增节能量1450万吨标准煤。
看点4
公共机构领跑节能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对于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江苏省要求,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水资源消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11%和16%。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创建500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遴选发布100家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省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辆,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
看点5
能源结构调整步入快车道
为调整江苏省长期以来形成的“煤炭型”能源结构,《方案》明确,从严控制燃煤发电项目,除在建项目、已经纳入国家规模的项目、公用背压热电联产项目外,不再新上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扩大禁燃区,禁燃区一律不再新上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煤和油品消费。
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电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1%,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2%左右。
对比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方案,江苏省制定的能源优化目标均严于国家目标。
看点6
强化政策激励与约束作用
在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江苏省还将不断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结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和淘汰落后产能等产业政策,实施差别化电价、污水处理费,严格落实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落实污水处理费政策,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体系。严格落实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建立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项目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完善全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生态红线补偿、基本农田补偿、跨区域废物处置补偿等生态补偿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生态保护特区和生态保护引领区。
看点7
加快城乡污水管网建设
为增加群众的生态福祉,《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新增污水管网长度700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2017年年底前全面实施一级A排放标准。到2019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到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苏南地区规划发展村庄、苏中地区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苏北地区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年底前,县(市)实现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2020年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看点8
实现资源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