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近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指出要继续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和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2016年,“土十条”颁布后,明确在广东省韶关市、湖南省常德市等6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先行区都做了哪些探索,进展如何,有何困难?本期专访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总工程师王夏晖研究员,以飨读者。
先行区顶层设计思路
●先行区总体定位是“出模式、出经验、出效果”
●在推进思路上,突出问题导向、当地特色、典型引路
中国环境报:“土十条”出台后,在全国选定了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在顶层设计中,先行区的定位如何?
王夏晖:样板引路、示范先行是长期以来我们在环保实践中摸索总结出的一个推进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有效途径。这次国家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就是针对各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模式欠缺的实际,率先树立标杆、逐步推广实践。先行区总体定位就是要“出模式、出经验、出效果”。
一是“出模式”,要通过先行先试和探索创新,把先行区作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创新平台,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创新,最终形成一整套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工程、管理综合模式,成为全国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和试验区。
二是“出经验”,以风险管控为核心,探索土壤资源安全利用实践经验。针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具有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等特点,按照预防为主的总思路,构建污染源监管—污染物排放控制—责任追究与奖惩体系,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对于受污染土壤,根据经济技术水平,探索基于土地用途的分类风险管控措施。
三是“出效果”,各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的选取,主要考虑这些地区大多存在突出的土壤污染问题,通过先行区建设,实现有效切断污染来源、有效防范环境和人体健康风险,有计划地逐步消除土壤污染危害。
中国环境报:先行区建设内容应突出哪些方面?
王夏晖:先行区的建设内容不只是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而是覆盖技术工程、管理制度、体制机制的整套管理体系的综合建设。在推进思路上,主要应突出3个方面。
一是问题导向。先行区建设任务量较大、涉及面较广,首先应以具有典型代表性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土壤环境管理薄弱领域为重点,集中有限资源打攻坚战,用钉钉子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
二是突出特色。全国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各地推进先行区建设,应立足区域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主要土壤环境问题、污染来源特征、生产生活习惯等,因地制宜采取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切不可照搬照抄、千篇一律,要逐步形成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技术和管理模式。
三是典型引路。先行区是为全国作“大示范”,先行区建设还要做好自己的“小示范”。考虑到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很多目标任务难以一步到位,先行区建设应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边建设、边总结,按照“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原则,逐步将相关领域好的经验和做法向辖区内各区县、乡镇和其他地区推广。
先行区遇到哪些难题?
●土壤环境管理体制不健全
●基础薄弱问题依然突出
●先行区建设支撑体系不足
中国环境报:现如今距“土十条”出台已经一年多,各地先行区建设总体情况如何?
王夏晖:据了解,除了国家确定的6个先行区外,各省(市、区)也相继启动建设了一批本地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例如,河南省在洛阳、新乡、驻马店3市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河北省选取石家庄市栾城区和辛集市开展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福建省立足自身相对较好的土壤环境状况,提出在漳州、三明、南平等地市启动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等。这些省份都希望通过先行区建设,能够摸索出一套“管用”的模式。
截至目前,国家支持建设的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已完成建设方案编制,大部分已按程序进行了备案。先行区所在地市大多成立了由市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广东省韶关市等地还专门成立了先行区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先行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等地组建了专家组,作为先行区建设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