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白皮书显示,全国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373件,审结13895件,给予刑事处罚27384人。
这份《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显示,全国法院加强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87753件,审结151152件。加强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9746件,审结29232件。
白皮书指出,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省级政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7件,审结13件。各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91件,审结381件。截至2017年6月,各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省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审结1件。
白皮书同时显示,截至2017年4月,各级人民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和巡回法庭956个。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98个,增幅达71.3%。18个高级人民法院、149个中级人民法院和128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还公布了《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报告认为,要制定专门的环境责任法,完善环境行政诉讼制度,破解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难题。要完善刑事立法,提高环境刑事司法的专门化程度,同时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的行政管理。要科学设计环境公益诉讼程序规则,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