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陕西省环保厅了解到,从今年8月6日起,陕西省首个关于施工扬尘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将正式实施,《标准》实施后,将有效控制施工单位扬尘排放行为。
据介绍,在此之前针对施工扬尘污染,陕西省制定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及控制措施,但由于缺乏关于定量控制扬尘的排放标准,无法准确定量判断场地扬尘污染情况,因此不能保证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有效,更不利于管理部门的监管,从而降低了控制场地扬尘污染的效果。为此,陕西省制定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
据了解,为了避免相邻施工场地间的交叉影响,《标准》规定:当与其他施工场地相邻时,应避免在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 。监测点位一般设置于施工场地围栏安全范围内下风向的边界处,且可直接监控工地现场主要施工活动的区域。如城区无明确主导风向时应设置在施工车辆的主出入口。
《标准》实施后能够提高施工企业对扬尘排放的重视程度,督促企业加大扬尘控制措施投入,减少粗放施工、堆料场地裸露的情况出现,从而降低施工场地的颗粒物排放,达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目的。经测算,《标准》实施后,施工场地的颗粒物累计浓度削减可以达到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