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驻京津晋的6个督查组共检查69家企业(单位),发现16家企业存在涉气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超标排放的1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8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3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4家。驻河北省的8个督查组下沉至9个县(区、市),对“1+18”专项方案中14项任务的437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的7项任务的48个点位存在问题。驻河南省的7个督查组下沉至8个县(区、市),对 “三治本三治标”方案中58项任务的357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10项任务的30个点位存在问题。
8月23日,第六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人员培训班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行。培训班邀请了第九轮次督查中表现突出的代表向学员传授经验,江苏省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王恺从强化督查的准备、开展、总结三个方面,详细分享了督查工作经验与体会。环境保护部大气司、规财司、环监局等司局相关负责人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排污许可证、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督查要点、工作方法、技术手段等进行详细解读。来自北京、天津、内蒙古、河北等23个省(区、市)的456名环境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本期培训。他们将陆续参与第11、12轮次强化督查工作,其中84名参训人员于8月24日奔赴被督查的21个城市开展工作(山东省的7个城市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暂停强化督查工作)。
根据4个多月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经验,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督查重点将调整为:一是把稳固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作为坚守阵地,持续加强工业源督查,包括工业企业扬尘治理情况、工业企业淘汰和搬迁情况、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情况、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情况、加油站整改情况、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治理情况、“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情况、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二是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作为主攻方向,加强燃煤管控督查,包括小锅炉淘汰和改造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三是把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应急保障手段,重点督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和错峰生产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