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了《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6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6个方面,出台了37项具体举措。据悉,陕西省连续四年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年度方案,今年是第四年。
《方案》明确了各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并新增两个省考城市神木县和府谷县。《方案》要求,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西咸新区、韩城、神木、府谷PM10浓度要较上年下降12%;延安、汉中、安康、商洛PM10浓度要较上年下降10%;榆林PM10浓度要较上年下降2%。
根据《方案》,今年关中地区要削减燃煤260万吨,全省煤炭消费比重要降低到69%以下,同时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西安、咸阳、渭南市建成区内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应拆尽拆,宝鸡、铜川、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陕北、陕南地区要完成388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此外,《方案》还提出,今年全省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7万辆,全省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关中各市(区)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70%以上。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方案》要求针对各项任务确定牵头单位,建立逐月报告、定期通报、严格督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