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辽宁省工作结束后,辽宁省大连市委、市政府对后督察时期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怎么做,给出了明确的态度和指示: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力度不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大连市随即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第一阶段专项督查工作,继续巩固和提升环保督察成果,全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国环境报记者杨安丽 通讯员陈鹏 赵冬梅
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会不会有所降低?大连市的回答是机构不撤、力度不降。自7月4日起,大连市成立了8个督查组,对14个区市县、先导区及15个市属部门开展了为期3周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第一阶段专项督查工作,有效推动了一批环境问题加速解决。截至第一阶段结束,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685个案件已有1256个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完成率由督查前的57.9%提升到74.5%。
■积极整改
任务整改完成率超百分之七十
中央环保督察辽宁省环保工作刚刚结束,大连市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任务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督察工作机构和人员不撤不减,统一协调督办整改工作;已到完成时限的信访案件问题必须整改到位;整改成效要持续巩固,防止问题反弹;整改期间问责工作要继续跟进。根据大连市信访案件反映问题类型、每个地区承办信访案件数量,自7月4日开始,8个督查组陆续分头在各被督查地区和部门召开动员会,明确督查工作要求和纪律,重点解读了《大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中20种追责情形。
接下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将信访案件绘制成图,动态跟踪、动态推进,并抓住机会建立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例如,大连市水务局制定了《大连市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城建局起草了《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草案)》等,市农委、市环保局联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甘井子区等大力开展扬尘污染整治、环境脏乱差整治和私搭乱建及毁绿整治工作。
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协同努力、同向发力,大连市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7月末,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685个案件,由督查前完成整改975个、任务整改完成率57.9%,提升到完成整改1256个,任务整改完成率为74.5%。
■跟踪督办
即将开展第二阶段信访案件督查
尽管各地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督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例如,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面对需要多方协调解决的问题时“等、靠、推”的思想比较严重;水污染治理亟待尽快推进,个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部分区域、行业扬尘污染严重,道路运输撒漏、散装物料堆放苫盖不严、裸露地面扬尘控制不力等问题仍大量存在;生态破坏后恢复工作缓慢,一些被毁山林仍未修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重道远,治理设施参差不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亟待解决,“散排”现象仍存在;个别违法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无视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信访案件档案不够规范,缺少相关佐证材料。以上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据了解,近期,大连市将继续开展第二阶段信访案件督查工作,跟踪督办检查第一阶段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