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化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动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九大部署。11月6日,为期20天的河北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再次启动,全力聚焦涉气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执法检查。
行动开展首日,河北省对检查发现的24个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实行省级立案直查,对其中8个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环境违法问题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力度空前
充实执法力量,要求实现省域全覆盖
“这是河北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第三轮次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河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建民介绍说,从前两轮的执法检查看,企业在环境管理上仍存在突出问题。河北共检查企业3万多家,超过1/6的企业存在环境问题,这说明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积极推进和引领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河北省环保厅从9月5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轮(次)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31851个,发现存在问题企业5507家,发现各类涉气环境违法问题6220个,立案1368起,拟处罚款2.2亿元。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对检查发现的163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省级立案,拟处罚款1.58亿元,省本级立案处罚额度为去年同期的26.3倍。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高建民告诉记者,贯彻落实十九大部署,压实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河北在总结前两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强力启动了第三轮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与前两轮不同,本轮执法专项行动中,河北进一步整合、充实执法力量,配备了监测人员和公安部门的执法力量,执法范围上要求全省域全覆盖,其中对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重兵部署,可以说是力度空前。
据介绍,本轮执法检查中,河北专门抽调骨干监测人员,按照每组3人的标准,组成了21个监测组,11个设区市每市配备1个常驻的监测组,在污染企业数量多、规模大的重点区域成立10个机动监测组。21个监测组将全程配合省级执法检查组现场检查工作,负责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开展监督监测,保障执法检查精准度。
此外,河北省还结合10月1日启动的“利剑斩污”行动,在33个省级执法检查组中每组均配备了公安部门的执法力量,推动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查无巨细
对涉气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一进企业的浓缩车间就能闻到明显的异味,车间西侧露天存放果渣,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11月6日,驻保定市执法检查组对顺平县北京汇源集团冀中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异味防治设施缺失。执法组当即对企业下达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违法事实进行取证,拟省级立案处罚。
对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河北本轮执法检查重点对涉VOC排放企业治理、错峰生产措施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前两轮(次)发现的违法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严查重处。
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常务副局长任立强介绍说:“为确保执法检查科学、精准、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我们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政府要求进行错峰生产的,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依然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高限处罚;对高架源企业开展手工监督监测,对检查发现的污染防治设施缺失、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恶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高限处罚。此外,河北还将对涉气工业企业持证排污情况开展现场排查,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的企业,立即责令停止排污,对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统一执法尺度,加重处罚标准,11月6日,河北省1200余名执法人员组成的155个执法检查组共检查企业613家,检查发现各类涉气环境违法问题103个。其中,工业企业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料场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重污染天气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等问题较为突出,问题数量分别为43个、37个和6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各执法检查组已全部移交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进行处罚或督导整改,对24个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省级立案处罚,其中8个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罚无上限
对拒不整改者实施按日计罚
11月6日,驻唐山市执法检查组组长张大鹏带领执法人员对迁安市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当时企业正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