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规定,2017年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随着2017年底的临近,各地十分关心这项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如何考核认定,如何处理等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
问:“水十条”对工业集聚区这项硬任务给出了明确的时间点和严厉的处罚措施,请问这是为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工业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但我国工业结构偏重、企业数量多且分布密集、排放基数大等情况仍将长期存在,工业污染危害大,一旦出事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国际上的重大环境公害事件,无一例外都是工业污染造成的。因此,工业污染防治仍是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容不得半点松懈。
工业集聚区的水污染防治,又是工业污染防治的薄弱环节,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更是突出短板。目前,各地正大力推动城市主建成区等区域内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工业集聚区已成为我国工业发展的主要形态。工业集聚区污水成分复杂,污染因子多,如得不到有效处理,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因此,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进行自动实时监控是底线要求,极端重要,做不到的要严肃处理。
问:“水十条”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请问完成情况怎样?
答:自2016年始,环境保护部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一道,全力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落实“水十条”相关任务并取得积极进展。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地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378家,均已完成“水十条”相关任务。
对于逾期未完成任务的河北省少数工业集聚区,我们几个部门联合实施了限批,河北省也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目前省政府已撤销了1家省级园区,被限批园区大多于今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问:距离2017年底还有一个月时间,全国完成任务的情况怎么样?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今年我们继续大力推动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工作。今年8~10月,我们联合相关部委对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南、湖北、江西、安徽、贵州、云南、宁夏、甘肃等地区进行专项督导。根据各省上报的调度数据,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2403家,有342家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449家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完成率分别为86%和81%。在调度督导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各地任务完成情况不平衡。总体看,东部地区较快,大多数省份已完成任务。中西部地区相对滞后,云南、新疆、甘肃、山西、湖南等地离完成目标仍有不少距离,个别地区严重滞后。
二是仍有些地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绝大部分省高度重视,由省级领导挂帅,组建专项工作组,协调各部门倒排时间表,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如安徽省有关领导表示,工业园区如完不成任务,不用国家处理,省里将主动限批和摘牌;湖北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进;湖南环保、发改等部门联手,限批年底肯定完不成任务的园区。但也有些地区重视不够,基础工作不扎实,信息填报不规范、不准确、错漏多,还有少数地方仍以没有经费、园区没有多少企业为由,未采取果断措施。
三是一些地方政策把握仍不到位。一些地方和园区仍未建立起“底线”思维,认为目前园内企业不涉水,或者企业都是“零排放”,没必要建污水处理设施;一些地方重厂轻网,个别地方甚至污水处理厂早已建成,但因管网迟迟未建成而“晒太阳”;还有地方为完成硬任务,不管三七二十一,园区工业废水一律要求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来承接,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缺乏清醒的认识。
问:各地非常关注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工业集聚区如何进行认定和处理,请问这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对于“水十条”规定的各项硬任务都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考核认定工作也同样如此,不打折扣,谁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就要严肃追责。我们每月都对工业集聚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12月后将按周调度,各地一定要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