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环境保护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巡查组共检查了350个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具体任务点位,以及河北省邯郸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新乡市、焦作市、鹤壁市、安阳市、濮阳市等8个城市的172个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具体任务点位,发现4家企业未严格执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要求,1家企业(工地)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限产。具体情况如下: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唐山市晨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应整体停产,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设备有余温,设备上有产品,该企业有11月错峰生产时期员工出勤记录;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错峰生产期间应停产东区两座2000m3高炉,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仅有1000m3和2000m3高炉停产,未限产到位;河北省鸡泽县隆安铸造有限公司在错峰生产期间应停产,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电融炉有余温,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有生产记录;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金尊铸造有限公司在错峰生产期间应停产,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中频电炉和浇铸工段仍正在生产。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应停产,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沥青炉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