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宁县环境保护局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积极履行环保职责,突出抓好环境监管、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环境宣教和自身能力建设等工作,全力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10月份,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96.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5天,优良率83.9%,同比优良天数增加12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0.0426mg/m3,同比下降6.2%。
一是重抓执法监管,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生态红线保护,编制江淮生态经济区环保部门三年工作方案,完成“十三五”时期生态红线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方案。扩大该县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初步拟定以二级管控区为主,围绕主要水源地及生态保护区,预计增加面积186.925平方公里,加上原红线区域295.23平方公里,共计482.155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33.5%。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强化畜禽养殖行业的监管与整治。深入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和园区化工企业整治。组织实施“双随机”检查和突击检查,确保执法效果精准有力。持续推进“263”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加大环境违法监督曝光力度。设立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定期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该局举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持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重抓污染防治,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减煤”、“减化”上,用好用足环保倒逼力量,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达不到环保标准的钢铁、化工等落后和过剩产能,提请政府依法关停。统筹实施控煤、治气、管车、降尘、禁烧等工作,细化举措,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任务和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城市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市领先位置。全面实行“河长制”,持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严格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40家重点危废产生企业全部建立“一企一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固体废物拉网式排查,杜绝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污染事件,要求12家企业限期整改问题,对1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全县4家辐射放射源单位在全国辐射单位管理网进行登记,纳入动态管理。开展土壤重点污染源调查。对全县15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生产情况、地理位置等信息进行核实,及时录入土壤调查系统。四是按时完成减排进度。纳入环统的重点工业增至65家,按时完成环统数据上报。计划实施水污染减排项目12个,削减COD排放量1226.43吨、氨氮排放量92.78吨、总氮排放量98.83吨、总磷排放量24.85吨;计划实施大气污染减排项目11个,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487.7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20.22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200吨。截至目前,减排项目进展顺利,均达序时进度。完成双昌肥业等公司报省、市审批项目总量指标审核,协助盐城维尔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亚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省排污权交易平台购得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组织9家企业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按时完成市局下达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三是重抓服务创新,倾力服务绿色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和“牵手致富”行动,认真部署、迅速落实,由6名科级干部带队,组织党员走访陈集镇双营村、大刘村、胡庄村、旗杆村、海口村、闸东村6个村共3959户农户,与群众促膝谈心,增进干群关系,在家农户实现走访全覆盖;收集诉求224条,解决大走访综合协调办公室交办诉求140件,件件有落实。结合“大走访”活动,严查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告知信访人,有效减少重复件和越级件数量。坚持优质高效服务。严格执行服务承诺,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为全县“双六双十工程”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2016年,该局获得全国环保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五项奖励,获得全市生态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三年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两年被评为综合先进部门、2016年被评为特殊贡献奖。局长邱军华被省厅评为“忠诚环保卫士”。
在新的一年里,阜宁县环保局将深入研究十九大报告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确保“263”环保专项行动等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拥有实实在在的环境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