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全国核技术利用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集中了全国顶级核技术医疗、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辐射安全形势较为复杂。
首都安全无小事,多年来,北京市环保局以“预防式管理”理念为引领,围绕确保首都辐射安全这一中心目标,创新开展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能力,保证了首都辐射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式管理”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环保工作中的辐射安全管理,其监管的目的、思路、方法、手段等不同于水、气、声、渣,有其特殊性。其管理方式方法主要是预防式管理。北京市环保局辐射安全管理处处长杨瑞红谨慎地说:“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成绩,或者说发现不了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
如何做好预防式管理?首先是在源头上严格许可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在审核新建项目时,不能只局限于项目本身,还要注重评估项目单位整体辐射安全管理能力和人员素养等情况。”杨瑞红说。
对于持证单位新增项目,北京市环保局要求“以新带老”,优先解决遗留问题,避免“带病发展”。在放射性源转让审批时,结合环评文件综合考虑转入放射源储存、意向的最终用户及用途、转让运输过程的安全等因素,确保放射源安全合法流转,落实“点对点”交接,减少流通环节,防止放射源的积压、滞留甚至返回。
其次是防微杜渐,注重隐患排查,强化整改效果。在对各类辐射工作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强化高风险活动的现场监督。每次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现场、以及高风险源的倒装现场,均派人现场检查,详细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督促整改。
“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北京市环保局还承担着保障首都重大活动期间辐射安全的任务,在APEC、‘一带一路’峰会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均承担对会场、住地等相关场所的辐射环境本底监测。”杨瑞红说。
在重大活动期间,北京市环保局同时派出两个应急组,配备应急车辆和仪器装备进驻会场附近,进行十余天的24小时连续备勤。期间受到环境保护部的检查慰问,并获得了书面表扬。
最后要做到以点带面,及时总结经验。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各行业管理中的共性问题,开展针对性的工作。对各行业规章制度、防护措施等要求进行完善,形成多个行业的标准制度模板。北京市环保局编制了《工业射线探伤辐射安全和防护分级管理要求》《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等管理文件,并修订了《北京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大纲》,进一步推动了对辐射工作单位的规范化管理。
创新监管方法
培育辐射工作单位核安全文化
辐射环境安全不仅取决于政府部门严格有效的监管,更取决于辐射工作单位自身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规范化安全管理情况。除了在源头上严格许可管理,加大日常的监督检查力度,如何让持证单位形成良好的核安全文化氛围,是北京市环保局探索的方向。
杨瑞红认为,辐射工作单位新增项目以及许可证到期延续是培育辐射工作单位核安全文化的契机。
结合这一契机,北京市环保局推动辐射工作单位开展“辐射安全规范单位”创建工作。促使辐射工作单位自我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培育核安全文化,提升辐射反恐意识等。此外,北京市环保局在前期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的基础上,编制了7个行业的管理材料和辐射安全评估打分表(以下简称评估表)。
翻开评估表,记者看到,北京市辐射工作单位按照科研教学、医疗机构、生产销售、工业探伤等7个主要行业分类,每个行业由专人负责管理,便于分析研究不同行业的管理特点。
创建期间,通过对辐射工作单位开展深入指导交流、听取总结汇报、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从合理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依法及时履行行政许可手续、正常运行和维护安防设施、做好应急准备等方面,对其辐射安全日常管理情况按照打分表逐项进行评估。
“对通过规范化创建工作的单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予以表扬,对创建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杨瑞红说。
碰到问题就提出问题,提出问题就要解决问题,问题没有改正,就不能通过审批。正是这种较真的工作态度,让“辐射安全规范单位”创建工作逐渐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