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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又上了环保头条 这次依旧是负面

更新日期:2017-12-25
摘要:祁连山,又上环保头条了。依旧是负面。 近日,有媒体报道,位于祁连山东延余脉平安镇的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以下称兰铝),利用荒山沟露天堆放有毒的废阴极炭,给当地生态环...

 祁连山又上了环保头条 这次依旧是负面

祁连山,又上环保头条了。依旧是负面。

  近日,有媒体报道,位于祁连山东延余脉平安镇的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以下称兰铝),利用荒山沟露天堆放有毒的废阴极炭,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极大伤害。报道还引用了当地居民的一句话:“玉米芯子长到一个手掌的长度就不长了。”

  祁连山的生态问题,大家都不陌生。7月底,中办和国办刚刚通报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一事,通报还提到,此前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批示,要求抓紧整改。

  现在看来,这些通报和批示,涉事单位似乎还是没有听进去。早在三个月前,就有环保组织向甘肃省环保厅举报兰铝危废处置问题,甘肃省环保厅也作出相应处罚,但根据最新的报道,兰铝的后续处理并未完成。

  三令五申整改,结果却总不能叫人满意,这背后的原因,不得不叫人深思。

 祁连山又上了环保头条 这次依旧是负面

2017年12月7日,平安镇岗子村撒拉沟。该处承包人、平安镇岗子村村民曲学顺表示,这些都是6年前堆放的。

  危害

  废阴极炭,一般人可能不太熟悉,但它的危害却不容小觑。

  2016年6月,电解铝废渣被环保部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特性为“T”(毒性),而废阴极炭就是电解铝废渣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化学成分上看,其毒性主要来自于其含量较高的氟化物和氰化物,经过长期风吹、雨淋后,这些有毒物质会转移、挥发进入大气,或随雨水混入江河、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而对于人体来说,过量的氟化物有明确的致癌作用,对于皮肤和呼吸道粘膜,氟化物也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至于氰化物,则更是著名的致命毒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其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门处置。根据公开数字,兰铝每年要产生约3000吨包括阴极炭在内的电解槽固废。但这3000吨电解槽固废具体是怎么处理的?各界仍有存疑。

  新闻刊发当天,中铝公司对此作了回应,称兰铝在2015年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对废阴极炭进行处置,2015年以后全部在厂区专库内存放。上次遭举报后,兰铝已按照甘肃省环保厅的要求,对第三方企业的周边场所进行清理,媒体此次报道的内容均为上次处置过程中的场景。

  不过,无论媒体报道的内容是新的发现,还是如中铝回应所称的“旧闻”,无论第一责任人是兰铝或所谓的第三方,从双方的表达看,废阴极炭曾被简单掩埋堆放在黄河上游的荒山沟里是明确的事实。

 祁连山又上了环保头条 这次依旧是负面

2017年9月11日,环保志愿者在平安镇岗子村山神沟铁路桥附近拍摄的一处废阴极炭块体量巨大的堆点。

 祁连山又上了环保头条 这次依旧是负面

2017年12月10日,环保志愿者在同一地点拍摄的照片,志愿者现场寻找了几个点,清理覆土,发现看似已经处理好了的覆土下面,掩埋有废阴极炭块。

  有危害环境的行为,就应该接受一定的处罚。那么,兰铝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可能要接受哪些处罚呢?

  首先是刑事责任。《刑法》中明确规定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等一系列行为,将构成《刑法》第338条的严重污染情节;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兰铝是否负有刑事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进行调查判断。

  其次是行政处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或“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应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九月,甘肃省环保厅对兰铝作出了罚款十万元的决定,应当就是依据上述条款进行了顶格处罚。

  第三是限期改正。兰铝和相关企业应当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改正,也就是相关新闻中提及的对山神沟、撒拉沟多处堆放点进行清理,并将废阴极炭和接触土壤专门储存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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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清除表面的覆土,都能找到覆土下的废阴极炭块

  困难

  从上面三个步骤看到,危废的处置和处罚其实是有章可循的。但在落实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和进一步追责的过程中,却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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