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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关于保护区管理评估规范等三项公告

更新日期:2018-01-03
摘要: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规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3个公告。 据了解,《优先控...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规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3个公告。

  据了解,《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重点识别和关注固有危害属性较大、环境中可能长期存在的并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较大风险的化学品。此次《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共明确了22个化学品,对列入名录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大影响。

  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指标共5项30条,评估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基础管理、管理措施、管理保障、管理影响及负面影响等。评估满分为100分。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评估等级为“优”,70~84分之间评估等级为“良”,60~69分之间评估等级为“中”,59分以下(含59分)评估等级为“差”。

  为进一步明确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环境保护部明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17个行业排污单位,适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17个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含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锡矿采选业等行业排污单位,适用《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除前两项外其他行业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由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参考《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排污费征收相关规定,按照科学合理原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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