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促有为 织就一张网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这项时间跨度为5年的计划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对于这份答卷,在3月2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王国庆总结说:“我们是在付出了沉重代价和气象条件有利的基础上实现的,是人努力、天帮忙。”
可以用“责任、协调、结构”这3个词简单概括“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经验。
有责促有为。“大气十条”是我国第一个以空气质量目标为约束的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主体,形成了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责任体系。
“每个城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对这些数字都心里有数。”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表示,“排名压力形成了一个你追我赶的格局,各城市会制定各自的目标,给自己加码。”
“大气十条”提出了严格的治理目标。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认为:“这些以往看似无法实现的目标,起到了倒逼各级政府制定层层加码的非常规污染治理措施的作用。”
过去各城市、各行业单打独斗式的治理方式,被“大气十条”打破,区域协调、各行业和领域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编织出了一张纵横交错、覆盖众多地区、涉及各行各业的大网。
京津冀联防联控由最早的华北5省区市扩大到包括山东与河南的7省区市,并按大气传输规律确立“2+26”污染通道城市,打破了行政区划界限。河南代表团霍晓丽等7名全国人大代表认为,持续深化“2+26”城市联防联控,是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的最正确、最有效举措。
在“大气十条”的推动下,多种污染物实现源头防治。5年来,制修订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排放标准20多项,1万多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实现24小时实时监管;企业排放达标率大幅度提升。
形势仍严峻 治理需升级
“以后天帮忙不好说,关键还是要靠人努力。”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主席丁仲礼说。
全国政协委员、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此前表示:“当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范围和平均水平上总体向好,重点区域明显好转,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明显进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尤其是京津冀地区,在不到全国3%的国土面积上,排放了全国10%以上的二氧化硫和挥发性有机物、15%以上的氮氧化物和一次颗粒物,污染物排放强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倍~5倍。
“部分地区、部分时段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刘炳江指出,区域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工作相对滞后;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公路货物运输为主的交通运输结构尚未转变,污染物排放量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丁仲礼在会议发言中建议,“大气十条”第二阶段必须在目标、任务、标准、措施等方面全面升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幅度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下一步改善目标要进一步深入论证,有的地方可能要提高要求,与人民的期盼相符合。”刘炳江表示。
找准关键点 攻关再深入
要想巩固和提高空气质量达标的稳定性,夯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必须进一步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必须下更大力气进行结构调整,以解决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深层次问题。
变革仍需深入。
“要让各级党委、政府真正重视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摆在党委、政府综合决策的优先位置,招商引资不再是‘拿到篮子里都是菜’。”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环保厅厅长徐恒秋强调,“要让相关职能部门认识到,环境保护不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大家都要切实担负起应有的监管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温娟提醒:“只要有政策的差异,污染的转移就难以避免。黑色的GDP,就是不能要。整治‘散乱污’企业的成果也要巩固。”
减排仍需深入。
目前,“2+26”城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经实施。“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挖掘结构减排的潜力。”贺克斌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