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日前公布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情况和问题清单,36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排查出环境问题52个,98个县级城市(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排查出环境问题80个,共计132个。通过落实“划、立、治”3项重点任务,两年内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据了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纳入全面打响污染防治七大攻坚战之中。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要求各地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限期完成清理整治,并计划于2018年4月、10月对每个水源地的每个问题开展两次全覆盖的全国范围交叉督查。
福建省全面启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整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目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排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查出环境问题132个,分别是工业企业7个、码头3个、旅游餐饮9个、交通穿越22个、农业面源污染10个、生活面源污染51个、其他问题30个。
下阶段,福建省将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整治要求和查出的问题情况,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开展清理整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