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5月7日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首批督查组已抵达督查现场,将分10个组历时15天,对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8个省份20个城市开展督查工作。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黑臭水体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客观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专项行动以群众的满意度为首要标准,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着力点。督查是专项行动的第一步,后续还将进行问题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
5月~6月,督查组将分3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开展现场督查;现场督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9月~10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10月~12月,对问题严重的城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城市,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
为督促地方从根本上解决水体黑臭问题,推动地方进一步加快治理步伐,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治理任务,专项行动将按照“严格督查、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带动全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群众满意、成效可靠”四项原则开展。
为做好此次督查工作,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建联合督查队伍,通过自查填报系统详细掌握地方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开发水质监测、公众调查和现场检查3个APP平台,实现全国督查数据实时共享问题点准确定位;组织开展现场督查模拟、远程视频和微信培训等形式多样培训会;组建专业宣传队伍,做好督查期间地方黑臭水体治理典型报道,同时曝光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