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在江苏启动

更新日期:2018-05-09
摘要: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首批督查组进驻江苏省。5月8日,专项行动动员会在南京召开,督查组组长王业耀介绍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总体部...

  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首批督查组进驻江苏省。5月8日,专项行动动员会在南京召开,督查组组长王业耀介绍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总体部署,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少军主持会议,省环保厅、住建厅等相关部门领导,省环保厅、住建厅、农委、水利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设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参加了会议。

  王业耀表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是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实际行动,是提升城市百姓满意度和获得感的具体措施,是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和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重要途经。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以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重点,借鉴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经验,倒逼各地加快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镇水污染防治水平。为统一尺度,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编制了《督查工作手册》,明确各项任务及执行标准,督查后将给各地提出问题清单,请地方进行整改,并在9-10月针对整改情况开展巡查。

  王业耀说,本次专项行动由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抽调相关环境或城市建设等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对36个重点城市全部开展督查,其中长江经济带每省至少抽查2个地级市,本次专项行动在江苏抽查南京、无锡、扬州3市。督查组将以《水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确认的任务,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和《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为依据,以编制的《专项行动方案》《自查报告大纲》等技术文件为指导,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专项行动会在本地主要媒体公布黑臭水体举报电话和“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公众举报微信号,也会用已经开发好的公众满意度调查APP开展入户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督查组。

  陈少军强调,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切实保障、即知即改。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每一项工作都及时有人对接,针对督查组发现并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浩东说,江苏省委省政府把治黑臭作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并将整治范围拓展至太湖流域县(市、区),将整治完成时间提前到2019年,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目前江苏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基本建成了五个体系,一是组织领导体系,建立了省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作为召集人,构建了由住建、环保、水利、农委、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结合河长制推进,明确城市黑臭水体的市、区、街道河长,层层落实整治责任。二是政策保障体系,省里统一制定《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指导13个设区市和太湖流域相关市(县)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明确整治行动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省财政专门安排黑臭水体整治补助资金,2016-2017年共安排3.03亿元,2018年将继续2.23亿元。三是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城市黑臭水体“一对一”对口指导工作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6家技术单位每月对各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实施“即检查、即通报、即督办、即整改”,截止目前,已印发通报5个、督办函36个。四是督查考核体系,制定黑臭水体整治考核办法,每年对各地上一年度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五是长效管理保护体系,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和养护经费来源,推进管护日常化、制度化、专业化、市场化。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Contact
联系我们
我们很想听到您的声音

电话:+86(510)88521000

传真:(0510)88521000转8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无锡市新区鸿山镇鸿山路66号


[向上] 
服务热线
+86(510)88521000

传真:+86(510)8852 1000 转803

苏公网安备 320214020008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