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质监局、江苏省环保厅在南京组织召开了《稀土冶炼废渣放射性豁免要求》江苏省地方标准审查会议。来自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江苏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南京海关及江苏省稀土行业协会的多名专家参加标准审查。
与会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省核管中心的汇报,认为该标准充分调研了国内外对于伴生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标准制定研究的最新进展,系统分析了江苏省稀土冶炼行业含放射性废渣的监管现状和存在问题,通过理论计算、实验分析和现场验证等方式,提出了稀土类矿产品在冶炼过程中所产生废渣的放射性豁免和γ辐射剂量率筛选水平。标准架构合理、内容完整、指标和方法配套,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建议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尽快上报。
该标准的制定,可以有效缓解我省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压力,降低辐射环境风险隐患,提高辐射安全监管效率,对我省稀土冶炼行业的健康绿色发展也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