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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 高质量推进洪泽湖生态保护

更新日期:2018-08-27
摘要:8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带队,赴泗洪县就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洪泽湖生态保护方面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副省长缪瑞林出席督办会并讲话。...

  8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带队,赴泗洪县就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洪泽湖生态保护方面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副省长缪瑞林出席督办会并讲话。

  督办组一行实地调研泗洪洪泽湖湿地保护区,召开督办会,听取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单位汇报建议办理情况。提出建议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对省有关部门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缪瑞林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清醒认识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建议督办为契机,积极回应代表诉求,坚持治理修复并举,进一步严格泗洪洪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强环洪泽湖地区环境污染治理,加强洪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环境美”的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邢春宁充分肯定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洪泽湖生态保护和建设所做的工作。她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增强做好洪泽湖生态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立法引领,突出重点治理,创新区域发展合作协调机制,为洪泽湖生态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各承办单位要注重加强协调合作,积极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严格开展执法监管,高质量推进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要加强源头防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协调联动,确保洪泽湖水质持续改善;要注重规划引领,整合各方力量,增强“红线”意识,坚决守住现有生态空间;要坚持绿色发展,做活生态经济,共同营造保护洪泽湖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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