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关于转发 “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的通知》要求,使设区市环保部门对省下放的辐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更好的“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服到位”,省环保厅在南京专题组织研讨了全省辐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各设区市环保局及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负责审批人员参加了座谈研讨。
依据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要求,我省辐射环境管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到《省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决定》下发以来,各设区市环保部门承担了全省大量的辐射项目行政审批工作。各设区市接受下放的审批权限后,未出现审批失误或不当事项,未出现辐射安全事故。同时,对管理单位而言,由于下放使其减少了审批环节,降低了审批成本,缩短了审批距离和时间,保证了我省的辐射环境高质量发展。
会上,邀请相关专家做了辐射环评审批中重要关注点和辐射环评报告中常见问题的讲座,省厅负责辐射环评审批人员讲解了辐射环评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等要点和注意事项。与会人员就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和辐射项目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难点、疑点进行了交流座谈和探讨,十三个设区市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该会议开得很有必要、很及时,为更好做好辐射环境管理“放管服”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