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开展“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查行动”。
8月30日至9月3日开展了为期5天的第一阶段现场督查工作,对浙江、山东、广东等地10家企业进行现场督查,综合运用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重拳打击企业严重环境违法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10家企业共存在12个环境违法问题,督查组将所有问题交办地方依法进行处理,并建议对其中6个问题(5家企业)立案处罚。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企业未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二是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三是未完全落实雨污分流。
截至目前,督查组建议立案处罚的5家企业,相关地方已依法全部立案,并对2家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后续生态环境部将紧盯问题不放,督促地方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确保违法行为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并对该罚未罚、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