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在党建、生态创建、环境质量、媒体宣传、信访处置、大气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治理等10个方面,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守生态环境保护主阵地,扎实开展环境专项整治,切实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刚性治标,系统治本,综合施策,让“绿色淮安”成为常态,不断提升全市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亮点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力
淮安市获批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点,建成目前苏北唯一国家生态市。淮安市辖金湖县建成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盱眙县、洪泽区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全市累计建成国家生态乡镇85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15个。
淮安市牵头组织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国家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及省级生态红线校核工作,经校核,淮安市省级(含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66个,总面积2132.7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10030平方公里的比例为21.26%。江苏省生态办发布《2017年江苏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报告》,淮安市生态环境满意率为86%,全省排名第三,在19项调查指标中,淮安市有10项指标排名全省前三。生态正成为淮安最靓丽的底色。
亮点二: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推进
高规格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一揽子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淮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10个文件,对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和要求等作出部署,排出淮安市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形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2018年非电行业用煤量同比下降35.02万吨,关停化工企业30家,搬迁3家,重组6家,升级49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269个示范小区垃圾分类;化肥施用量同比下降2.2%,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压减围网养殖10865亩,排查环境问题隐患16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38个关闭化工企业遗留地块排查工作,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样品采集,布设1506个农用地土壤详查点位、2318个农产品协作采样点位。全市新增危废焚烧处置能力1.65万吨,削减危废库存2.06万吨,削减率达55.4%。
亮点三:饮用水水源连续八年100%达标
制定新的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增设9个考核断面,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治水主体责任,国考断面水质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集中整治铁拳行动,广泛排查与整治各类水污染问题和隐患,重点整治违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的或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住家船、船厂、码头、货场、排水(污)口、种植养殖、捕捞、倾倒垃圾、埋坟、违章建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各类“乱作为、不作为”行为,建立水源地长效管理制度,确保水质安全。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八年保持在100%。
亮点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出漂亮答卷
淮安市2018年先后接受省级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政治大考,研究制订了《淮安市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拟定淮安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淮安市的80件信访案件,不属实1件、正在整改42件、完成整改37件,总体交办数为江苏全省最少。
环境执法监管重拳出击。采取双随机抽查、执法专项行动、信访举报调查、夜间和节假日突击检查等形式,加大对重污染天气、中高考、秸秆禁烧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检查频次和力度,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8年下达环境污染处罚决定1058件,处罚金额共10049.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0.3%、126.7%。在加大环境环境执法力度的同时,淮安市进京赴省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同比下降29.1%。
亮点五:大气污染治理靶向系统助力精准治污
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八项管控措施”专项行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完成382项大气重点工程项目和307项重点VOCS治理项目。2018年江苏省对淮安市大气污染治理综合考核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