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7月6日主持召开会议,对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的召开,彰显了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将进一步深化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有力促进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是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率先在河北开展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将在多个省(区)铺开,第一批针对内蒙古、黑龙江等8省(区),主要督察省(区)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环保职责落实和推进情况,地市环保工作实施情况等。被督察的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精心部署、立行立改,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要始终抓住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个关键。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不仅地方政府负有主体责任,地方党委同样应承担主体责任。事实上,与政府的推进和落实相比,党委的决策和统筹更为重要。实践证明,凡是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一定是党委政府重视,一定是党政领导重视,一定是“一把手”重视。在环保领域实行党政同责,可谓是扭住了问题的关键,切中了问责的要害。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的关键,就是要着力促进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因此,深化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就要始终把握这一关键,将中央有关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压力自上而下、逐层逐级地压紧压实,促进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省级党政领导转变价值导向与执政理念,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同时,要把握政策尺度,处理好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关系,努力实现二者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深化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要始终把握好坚持问题导向这个重要方法。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就是要聚焦并解决重大、突出的环境问题,及时回应群众期盼和关切。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河北省突出反馈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突出问题导向”的重要思想。中央环保督察全面铺开之时,必须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问题上下大力气,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正处于负重前行时期,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才能看清看透当前环境形势,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举措。在中央环保督察中,通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地方各类突出问题、共性问题以及深层次问题,就能够增强督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当地突出环境问题和社会矛盾有效解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和优良生态环境的需求。
深化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要始终坚持规范化制度化这个基本要求。制度、规范是做好任何一项工作的重要保障。环保督察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必须以制度为准绳,严格程序规范,使督察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和长效。2015年7月,中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应该看到,通过在河北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已经探索建立了分工协作、联络沟通、转送移交、督办反馈、定期例会、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形成了规程性的操作文件,实现了督察机制的规范化和督察经验的可复制、可推广,为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在深化和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督察工作。
今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即将深入展开。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下,在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和大力配合下,相信这项工作一定能得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