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和航运业快速发展,机动车和船舶尾气污染日渐成为雾霾的重要源头。专家认为,油品质量长期偏低是造成我国车船尾气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亟须以油品提升为抓手,加强生产和市场监管,系统推进尾气污染防治。
车船“吞云吐雾”
机动车和船舶尾气污染是许多城市雾霾的重要成因。《2016年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显示,2015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9亿辆,我国连续七年成为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2015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初步核算为4532.2万吨,其中颗粒物(PM)56万吨。
数据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在6000万辆左右,是区域空气污染重要来源。北京市PM2.5来源中机动车占本地排放源31.1%,天津市和石家庄市机动车占比分别为20%和15%。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环境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主任冯银厂认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城市空气已明显开始呈现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
天津市环科院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主任黄浩云认为,除直接污染之外,机动车尾气还具有催化作用,可加速其他气态污染物转化成二次颗粒物,从而进一步恶化空气质量。
船舶尾气是沿海区域的重要污染源。数据显示,全球十大集装箱港口中有七个在中国。《中国船舶和港口空气污染防治白皮书》认为,大约七成船舶废气排放发生在距离海岸线400公里以内海域,在风力影响下可向内陆输送数百公里。上海PM2.5源解析显示,本地船舶排放污染约占10%;经初步估算,广州市每年船舶排放二氧化硫约1.3万吨,占总排放14%。
油品偏低 监管乏力
专家认为,油品长期偏低以及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乏力,是造成车船尾气污染严重的关键。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校长助理丁福臣认为,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油品质量长期落后5年到10年。如欧盟2009年即开始执行欧五汽油标准,当时我国仍在执行国三标准(相当于欧三),硫含量是欧五标准的15倍;即使到今天,我国只有少部分省市开始执行国五标准(相当于欧五),大部分省份仍在执行国四汽柴油标准,硫含量仍高达欧五标准的5倍。
船用柴油的油品明显更低。据介绍,我国的船用燃料油硫含量在1%~3.5%,是国四柴油的200~700倍。据深圳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一艘燃油含硫量3.5%的中大型集装箱船,以70%最大功率的负荷24小时航行,其一天排放的PM2.5相当于21万辆国四重货车。
业内人士表示,柴油生产企业普遍存在重生产、轻检验倾向,一些企业不能做到全过程严格控制,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此外,油品监管技术含量高,基层监管人员人手不足、能力有限且容易被追责,个别地方出现了不去主动监管,发现问题极力掩盖的苗头。
今年1月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加油站的抽样调查显示,近10%的汽柴油样品不合格,其中社会加油站车用柴油合格率仅为67%;抽查中个别汽油样品硫含量超标19.6倍,个别车用柴油样品的硫含量超标46.3倍。天津市在抽查中也发现有社会化加油站油品不合格。
船用柴油油品不合格问题更为突出。2014年广州海事局抽检船用柴油油样733个,油品不合格率达到49.8%;2015年共抽检船用柴油油样1095个,不合格率为35.98%。
此外,柴油车是机动车尾气污染的主力,如北京市重型柴油车虽仅占机动车保有量的4%,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却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50%和90%以上。目前市场上国五车用柴油、 国四车用柴油、国三普通柴油并存。许多货车司机认为普通柴油又便宜又有劲儿,有意识地加污染严重的普通柴油替代车用柴油。
强监管保配套
专家认为,提升油品是治理车船尾气污染的关键,需加快升级步伐。
首先,优化升级炼油工业。按照相关规划,2016年1月起,东部地区11个省(市)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17年1月起,全国提前1年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17年7月起和2018年1月起,全国分别全面供应国四、国五标准普通柴油。
目前,我国炼油工业尚不能保证全面供应高品质汽柴油,一些地炼企业尚未完成国五标准汽柴油相关的升级改造,有的炼油企业已不具备升级改造条件。专家建议,通过政策支持和价格引导,促使炼油企业尽快具备大规模供应高品质汽柴油的能力。
其次,加强生产和市场监管。专家认为,当前“九龙治油”的监管并不理想,亟须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制和监管体系。落实对无证炼化企业规范或关停转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调和成品油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和以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