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上海市安监局获悉,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运输和储存的管控,上海市将推出“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据介绍,上海市第三批《禁止、限制、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与第一批和第二批目录明显不同的是,第三批目录中的中心城区部分首次将危险化学品“负面清单”改为管理的“正面清单”。
本批目录中列出了允许在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进行工业化使用、运输和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有200多种,主要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品。
■“负面清单”改为“正面清单”
据上海市安监局介绍,上海市各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达1.7万余家,是物流运转和进出口的集聚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控是这座特大型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任务的重中之重。
为此,从2012年至今,上海市每隔两年即推出一批目录。前两批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负面清单规定了哪些危险性大的危险化学品在哪些区域禁止生产、使用和流通,在一定时期内对危化品的管控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7月1日实施的第三批目录,与之前相比有较大程度的调整。本批目录主要由全市禁止部分、工业区禁止部分、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组成,新增了关于化工集中区的管理规范,向当前国家化工园区的建设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退城入园的政策看齐。
一个突出的特点在于,本批目录在中心城区部分首次将危险化学品“负面清单”改为管理的“正面清单”,进行了管理方式上的新尝试。
上海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上海中心城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迁出,但为城市运行保障和市民生活服务的危险化学品却一样也不能少。
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加油加气,不能都到外环以外的地方才能加。所以这次按照“法无允许不可为”的原则,第一次列出危险化学品允许在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进行工业化使用、运输和储存的正面清单,规定了中心城区只能有什么,其他不确定性危险化学品要想进入就必须通过论证和登记等途径,做到进一步受控。
■指定相关危化品运输方式
据介绍,在正面清单内的危险化学品,可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按程序实施配送,而没有在目录中的其他品种,则只能以试剂形式流通。
为了加强对化学品流通安全的管控,本批目录还指定相关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方式。
例如,中心城区指定区域内涉及国计民生的汽柴油、液化气、制冷剂以及工业气体等危险化学品,可以专用槽车或者厢式货车等方式进行配送,而规定之外的其他品种一律只能通过厢式货车运输。
由此,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车辆核载进一步控制在中心城区流通的少量危险化学品,并将运输危险化学品信息嫁接到车辆信息平台上,进行实时监控。
据悉,本批目录实施后,上海市还将进一步梳理各区域危险化学品在各环节的数据,并结合化学品登录的工作,力争出台各区域的正面清单,实现目录式清单化管控,实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控目标。
此外,本批目录中还要求,对于在国家和市级批准的园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活动的企业,按照列表名录进行清单管理。对于不在该区域内的生产和化工型使用企业,原则上均要调整,实现退城入园。对于确需保留的企业,则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给出书面意见。
在产业规模方面,除杭州湾北岸化工产业带外,各区县原则上不再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确有特殊需求的,应按法定程序办理。
通过这一方案的引导,将更加迅速地实现现代化、集约化的园区管理,及时有序地清理园区外安全水平参差不齐的危化企业,达到企业、人员、化学品都在监控视野中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