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以下简称《区划》),确定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汇总面积为55239.1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09%。
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5878.1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52%;二级管控区面积49361.0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9.57%。
《区划》将江西省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省级以上地质公园、省级以上重要湿地(湿地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等区域划入生态空间保护红线范围内,基本涵盖了全省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等重要生态区域。
《区划》提出,要通过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划定及配套管控政策实施,形成符合江西实际,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基本需求的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分布格局,形成严格管控边界,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为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区划》还对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的监管提出了相关要求。
江西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类型分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洪水调蓄生态保护红线区。根据区域不同类别,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按照“一岗双责”工作分工,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