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闫艳 范晓黎南京报道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因连续3次没有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要求,江苏省环保厅决定自7月20日起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止,对南京市节制闸断面、南京市七桥瓮断面、常州市姚巷桥断面和镇江市葛村桥断面的控制范围实施区域限批。
江苏省环保厅在今年6月22日集中约谈了国考断面连续两次没有达到年度水质目标的20个“断面长”后,此次又对水质没有改善且工作不力的4个断面涉及的责任区域实施区域限批。
“区域限批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4个断面只是第一批,如果某个断面后续出现连续3次不达标的情况,将同样实施区域限批。”江苏省环保厅流域处处长程炜告诉记者。
连续三次超标
实施区域限批
在江苏省环保厅流域处,记者看到《关于对南京市秦淮区等6地实施区域限批的函》:根据1~6月国考断面水质通报,南京市节制闸断面、七桥瓮断面和常州市姚巷桥断面连续3次没有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要求,并且6月份单月水质仍不达标;镇江市葛村桥断面连续3次没有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要求,且超标严重。这些断面主要超标水污染物为氨氮。
据程炜介绍,在此次区域限批期间,各级环保部门暂停断面控制范围内所有排放氨氮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断面水质改善并稳定达到年度水质目标后,经断面控制范围所在区政府申请,江苏省环保厅审核同意,方可恢复控制范围内相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此次区域限批主要针对这4个断面的控制范围实施,其中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铁心桥街道;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雨花台区雨花街道,江宁区东山街道、禄口街道、淳化街道、横溪街道、秣陵街道、湖熟街道,溧水区永阳镇、东屏镇、柘塘镇;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湖塘镇、洛阳镇;镇江新区丁岗镇、姚桥镇、大港街道、大路镇。
“这次区域限批会对一些正在审批的项目造成不小的影响,但是落实水环境保护责任,改善水质,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要解除区域限批,必须做到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程炜向记者解释道。
实施断面长制
促进水质改善
根据江苏省政府工作要求,“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在104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建立“断面长”制,并于6月初正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断面长”是由断面责任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是断面水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断面长”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做好达标断面水质保障工作;指导制定和实施不达标断面达标方案,做到方案、资金、项目、责任“四落实”;及时调查和处置断面水质异常波动;每月关注断面水质状况,并调度断面治理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断面水质达标。
“‘断面长’必须要高度重视断面水质保障工作,江苏省环保厅会定期对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进行通报,对连续两次不达标的,将约谈‘断面长’;连续3次不达标的,将对责任地方超标水污染物实行区域限批。对工作不力、水质持续不达标的,将按照《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程炜告诉记者,“约谈、区域限批,就是为了调动地方政府主动治污、精准治污的积极性,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