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邵丽华 见习记者刘俊超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次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近日在郑州召开。会上,河南省纪委通报了6起损害生态环境典型问题,多人受到处分。
据悉,截至7月底,全省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问题204起,累计问责389人(其中,7月份问责225人),共给予150人党纪处分,151人政纪处分,组织处理104人。
6起典型问题是: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道S223线龙王办事处赵郭李村段道路严重扬尘污染
2016年6月,河南省环保督察组发现这一路段出现严重扬尘污染问题,先后两次对其点名通报,相关责任单位仍未按期整改到位。
对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局长闫建民、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赵治业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党工委委员赵晓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7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委对闫建民、赵治业诫勉谈话,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监察审计局给予赵晓春行政警告处分。
中牟县广惠街道路违规施工造成扬尘污染
2016年5月,河南省环保督察组发现中牟县广惠街清源桥北400米处道路施工中存在渣土及物料未覆盖、未采取降尘措施等问题,责令其整改后,责任单位仍未整改到位。
对此,中牟县广惠街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中峰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广惠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相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7月,中牟县监察局给予张中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刘相君行政记过处分。
新郑市辛店镇周庄煤厂环境管理混乱
2016年5月,河南省环保督察组发现新郑市辛店镇周庄煤厂存在环境管理混乱、物料堆放不规范等问题,责令其整改后,责任单位仍未按期整改到位。
对此,新郑市辛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肖俊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辛店镇政府企业办主任周永锋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7月,新郑市监察局给予肖俊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周永锋行政记过处分。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路和经南十一路之间沙土裸露
2016年6月,河南省环保督察组发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路和经南十一路之间存在裸露沙土问题,并造成严重扬尘污染,责令其整改后,责任单位仍未按期整改到位。
对此,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马刘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潮河办事处信访办主任赵合松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7月,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对马刘伟诫勉谈话,给予赵合松行政记过处分。
商丘市睢阳区紫荆南路道路升级改造项目严重扬尘污染
2016年5月,商丘市睢阳区在实施紫荆南路项目改造过程中,未采取扬尘防护措施,造成严重扬尘污染。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主任孙学武、商丘市睢阳区公用事业局局长王建强、睢阳区公用事业局党组成员刘安康、睢阳区公用事业局市政股股长陈长明、睢阳区公用事业局市政股工作人员李向东、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白班值班大队长胡亚坤、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睢阳大队大队长李传振,对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监管不力,且未按期整改到位。
对此,王建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刘安康、孙学武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陈长明、李向东、胡亚坤、李传振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6月,王建强、刘安康、孙学武分别受到警告处分,陈长明、李向东、胡亚坤、李传振分别受到记过处分。
商丘市平原路、凯旋道路升级改造项目严重扬尘污染
2016年4月以来,商丘市在实施平原路、凯旋路升级改造项目过程中,存在施工围挡不符合规定、工程土方覆盖不及时、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冲洗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严重扬尘污染。
对此,商丘市市政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郭才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商丘市市政总公司总经理助理高运书,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商丘市市政总公司生产科副科长谢志强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6月,商丘市监察局给予郭才能警告处分,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给予高运书、谢志强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