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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实行环保全面量化管理

更新日期:2016-08-15
摘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第十一次市委常委会近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吴忠市环境保护全面量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量化管理体系》)。 据主管环保工作的吴忠市副市长王天军介绍...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第十一次市委常委会近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吴忠市环境保护全面量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量化管理体系》)。

  据主管环保工作的吴忠市副市长王天军介绍,《量化管理体系》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编制工作,包含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宣传教育等14个部分、5个附件、9项重点内容,明确列出环保责任清单,涉及所有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通过量化管理防止推诿扯皮

  据介绍,量化管理是一种基于系统管理和项目管理的组织问题解决方案,是从任务目标出发,以数字为基础,以岗位为操作单元,通过工作量化、指标量化和职责量化等,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标准化管控的系统管理模式。

  有关专家指出,就目前而言,有些地方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推诿扯皮的现象仍然存在。实施环境保护全面量化管理,有望整合现有环境监管人力、物力、财力等,破解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瓶颈。

  《量化管理体系》着眼于构建职责清晰、任务明确、齐抓共管、高效服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重点建立环保管理责任机制、环保审计考核评价机制、环境监管机制和优化环评服务发展机制等4项长效机制。

  具体而言,把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从任务目标、负有环保职责的各级党委及职能部门、监管方式、污染源,到环境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了环保各项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量、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以量化管理为手段解决环境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达到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目标。

  《量化管理体系》规定,环境保护责任部门除了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还涉及10个党委职能部门、除环保部门的28个政府职能部门、8个群团部门以及两个审判检察机关。

  吴忠市第十一次市委常委会认为,全面量化管理体系将成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抓手,是评价县(市、区)、乡(镇)党政组织及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总依据,对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全面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全面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宁夏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禄胜分析指出,列出环保责任、目标和标准清单,厘清党政及职能部门责任,责任单位该做什么,标准是什么,达到什么要求,一目了然,可有效避免互相推诿卸责。

  李禄胜说:“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在吴忠市《量化管理体系》中体现地十分明显。”把统战部门、团委、妇联、文联、残联等群团部门列为环境保护责任部门,形成党政群共商共治环境污染的格局,体现出吴忠市委市政府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信心和决心。

  各部门都有量化指标,并将请第三方进行评估

  《量化管理体系》明确,2020年前,市辖两区两县一市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环保部门要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区域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不降低且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考核要求、优良天数≥85%、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75%、基本消除严重污染天数和劣Ⅴ类水体;工信部门要确保单位GDP 能耗≤0.7 吨标煤/万元、工业用水重复率≥80%;水务部门要确保单位GDP 用水量≤80 立方米/万元;农牧部门要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95%、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等。

  另外,《量化管理体系》还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环境信息公开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且明确了责任单位。上至党政职能部门,下到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从监管责任到监管对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照监管,不留死角,网格化消除环境监管的盲区,有利于责任单位将本职工作与环保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量化管理体系》明确,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评价制度,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改善等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干部环境保护负面清单,作为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吴忠市环保局局长马朝表示,市委市政府将邀请专业权威的第三方环保科研机构,通过对照环保法律法规、实地走访调查、聚焦久拖未决的热点难点污染问题完成情况,对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审判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进行审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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