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刘俊超 记者邵丽华郑州报道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环保厅了解到,位于河南省新安县的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因污染环境被罚9732万元。
2014年以来,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在无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拒不执行市县政府和环保部门关于停产整治、停止违法行为的要求,长期违法生产排污。
脱硝治理工程迟缓,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该企业4台130吨锅炉脱硝治理工程进展迟缓,只有1#和3#锅炉脱硝治理工程于2016年6月18日完成,致使该企业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30日氮氧化物连续超标排放。
煤场和灰场“三防”措施不到位,厂区扬尘污染严重。赤泥库处理工艺与环评批复不一致,长期违法运行。环评批复该企业赤泥库处理工艺为湿法处理,该企业在未变更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将赤泥库湿法处理工艺改为干法处理工艺,长期违法运行。
2014年以来,洛阳市、新安县环保部门对该企业下达督办通知、责令整改通知、停产治理等各类文书共计44份,并采取了约谈、按日计罚和行政拘留等措施,该企业未及时有效整改存在环境问题,长期违法生产、超标排污。
环保部门根据最新版的河南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按日计罚金额可在10万~100万之间浮动,综合考虑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其处于每天70万元的处罚。
目前该企业罚款未按要求缴纳到位。该企业因长期超标排放,被当地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计罚31起,共计罚款9732万元,只缴罚款854万元,8878万元罚款未缴纳。
下达处罚决定书15天后,企业有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权利。根据规定,到期下达催告书3个月内方可移送法院进行强制执行。